一、项目编号:WH120FJ25EP0532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芜湖市繁昌区峨山镇东岛村;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占地面积约17.12亩,总建筑面积为10326.96㎡,建设内容包括客房,配备有接待大堂、餐厅、书吧、会议室、影音室、员工宿舍,室内外装修装饰,设施设备、软装、运营物资、易耗品、机电设备、暖通、消防等工程设备,配套园林景观,以及湖周边栈道及配套景观等工程。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方式招标,具体内容包括工程测量、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材料采购、施工、运营、移交等内容。运营服务期:20年,运营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民宿运营、营销策划、日常管理、维护等,直至运营期结束;计划工期:360个日历天。
2.标段划分:无。
3.合同估算价:11856.16万元(本项目投标报价方式以费率的形式报价,投标费率最高投标限价100%)。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1)、(2)资质。
(1)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须具备①或②或③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单位)≤3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本项目须以运营单位为牵头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由施工单位提供。本项目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其他联合体成联员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联合体协议书等资料须放入投标文件中;保证金由牵头单位递交;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联合体所有单位须均为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已完成信息登记的会员。
6.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的不良行为披露专栏公开信息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 08 月 22 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以下简称“数智共享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数智共享系统进入方法1:通过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