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东升镇等6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书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公告中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均为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人);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变更为:
①联合体成员均为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人);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2、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上述文件查看执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南充市营山生态环境局
2026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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