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X229刘大线刘家店至二十里堡镇东及稻香村段、 X273华北线盖亮线至三十里堡段路面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县道X229刘大线刘家店至二十里堡镇东及稻香村段、 X273华北线盖亮线至三十里堡段路面改造工程监理(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道X229刘大线刘家店至二十里堡镇东及稻香村段路面改造工程、县道X273华北线盖亮线至三十里堡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由大连市交通运输局以《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 2026 年大连市普通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第一批预安排投资计划的通知》(大交发〔2025〕300 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关于县道 X229刘大线刘家店至二十里堡镇东及稻香村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大金普交审字〔2026〕7号)、《关于县道 X273华北线盖亮线至三十里堡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大金普交审字〔2026〕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补贴和县区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95%:5%,招标人为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大连金普新区境内。
2.1.2规模:县道X229刘大线刘家店至二十里堡镇东及稻香村段路面改造工程,项目位于金普新区二十里堡街道、大魏家街道境内,路线大致东南-西北走向,共分为两段,第一段起点位于金普新区刘家店与鹤大线平交路口,桩号K0+000,终点位于二十里堡镇东,桩号K7+653,路线设计长度为7.653公里;第二段位于大魏家街道稻香村,起点设计桩号K19+200,终点设计桩号K20+750.404,路线设计长度1.550公里;两段路线总长为9.203公里。
县道X273华北线盖亮线至三十里堡段路面改造工程,项目位于金普新区向应街道境内,起点位于金普新区盖亮线,桩号K8+000,终点位于三十里堡东侧,桩号K11+000,路线设计全长 3.000公里,全线二级公路。
2.1.3技术标准:维持原设计标准。
2.1.4投资额:75万元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①工程设计全部范围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验收与缺陷责任期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监理。②监理工作期限从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之日起,到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之日止。
2.4监理服务期限:445日历天。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11月10日;计划交工时间2027年1月29日);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投标保证金:0.7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工程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监理合同额不低于35万元(或规模不低于6公里)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公路沥青路面工程或公路沥青路面修复性养护(大中修)工程监理业绩,且业绩验收合格。
注:企业业绩应是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投标业绩。
3.1.3信誉要求:无
3.1.4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全国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同时具有有效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且证书目前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工程验收时间为准)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监理合同额不低于35万元(或规模不低于6公里)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公路沥青路面工程或公路沥青路面修复性养护(大中修)工程监理业绩并担任项目总监,且业绩验收合格;无在岗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至少提供含开标月前连续三个月;返聘人员提供返聘合同即可)。
注:人员业绩应是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投标业绩。根据《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辽交公路规〔2025〕3 号)的规定,在“辽宁省交通工程主体信息库”中被设为锁定状态的人员,属于目前有在岗项目,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其“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
如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
3.1.5其他要求
(1)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名录范围的监理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链接])”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链接])(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链接])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6年09月22日17时00分至2026年09月30日17时00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链接]?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
(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链接]?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链接]。
4.4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建立信用档案,并及时在系统中完成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的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未录入或未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等工作。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招标公告中《招标公告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链接])以及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链接]#/home)、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站(http://[链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大连市金州区和平路3号
邮 编:116000
联 系 人:邱女士
电 话:0411-87877002
招 标 人: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大连市金州区斯大林路793号
联 系 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0411-8778881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71号香洲花园酒店商务楼623
联 系 人:张双双、牟裕家、杨妍、罗亿柳
电 话:0411-83612745
电子邮件:lnhfzb@[链接]
异议受理联系人:张双双 电 话:0411-836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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