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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港引航站智慧引航业务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营口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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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港引航站智慧引航业务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峰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5-26

项目概况

营口港引航站智慧引航业务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800-01992
项目名称:营口港引航站智慧引航业务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20000
最高限价(元):102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建设背景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省、交通强市的决策部署,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以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聚焦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作出“交通先行”的积极贡献。

营口港引航站系市交通运输局直属的经营性事业单位,是营口辖区通航水域内为中外船舶提供引航服务的唯一机构。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及营口市政府关于加强智慧交通建设指示精神,营口港引航站为适应智慧港口建设,迫切需要建立一套先进的、智能的、高效的、一体化引航业务办公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对船舶引航作业生产全过程的数字管理,与代理、海事、码头等多部门进行联动合作,共同支撑营口大南海石化产业发展的需要,促进营口海港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现状分析

营口港引航站目前的港口调度业务相关的信息系统,包括调度指挥中心日常工作必须的调度计划制定系统、船舶引航电子签证单系统、引航计缴费系统、港口数据统计系统等信息系统较为落后,不能与港口的智慧化生产信息管理系统有效衔接,一定程度上影响港口作业安全水平与工作效率。建立智慧化引航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平台,实现引航申报、排班、审核等工作流程电子化和引航员工作流程的信息化势在必行。

1、目前使用的引航办公信息系统已有20多年,信息自动化水平低、业务流程数据出现脱节、系统技术框架与现今技术发展严重脱节,技术设备也已难以兼容等问题制约着引航高质量发展,系统安全性无法保证,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2、没有建立便捷高效的领导监管手段,无法从业务流程的根源上进行内控建设和监督,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不论是控制效率还是控制效果都会大打折扣。

3、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传统的信息化建设模式已经转变为智能化数字化建设模式,信息管理已经从PC端应用向信息速递、多端互联转移,移动端应用成为了信息系统重要环节。

建设目标

通过智慧引航业务管理系统,实现基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新型引航大数据云服务模式。所有港口、码头、引航、港航作业相关用户都可以依托于本平台上进行信息查询与业务办理,包括引航申请审批、码头作业、港航计划、调度指挥、拖轮安排、泊位动态、数据可视化分析等功能模块。还包括第三方对外公开信息发布渠道(微信公众服务)和用户移动手持智能手机端APP应用程序系统,实现该平台的功能模块递增、优化与拓展,数据结构持续增容、技术架构持续改进与迭代、与外部其它系统统一标准接口,服务运营模式根据用户需求进行完善。实现港口调度科学管理、引航作业实现数据化服务,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监管通航态势实现可视化与实时化,对外提供引航服务安全、公开、高效、透明,来提升营口港引航站的业务管理水平和船舶引航安全。

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6日16时30分至2025年06月0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6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要求的时间前将加密的备份文件发送至代理邮箱,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未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2、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未携带解密所需设备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港引航站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
联系方式:0417-6268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峰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老边区龙山大街与营大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18941746202
邮箱地址:lnfshzb@163.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渤海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峰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986791657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尚经理
电话:1894174620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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