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警综平台执法视音频管理模块建设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QSZB202510015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警综平台执法视音频管理模块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30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1月06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QSZB202510015 | 郑州市公安局警综平台执法视音频管理模块建设项目,包含系统的设计、系统功能建设、系统对接、数据管理、技术培训、验收及移交、售后服务、质保运维等为完成本项目建设目标的全部工作内容 | 河南静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217号院6号楼西2单元0501号 | 128000.00 | 元 | 评审价格:115200.00 元 |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交付期 | 服务地点 | 质量标准 | |||
| 1 | 郑州市公安局警综平台执法视音频管理模块建设项目 | 郑州市公安局警综平台执法视音频管理模块建设项目,包含系统的设计、系统功能建设、系统对接、数据管理、技术培训、验收及移交、售后服务、质保运维等为完成本项目建设目标的全部工作内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软件系统部署上线,达到验收标准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格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陶素、李镇、李晨炤(采购人代表)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公安局
地址:郑州市二七路110号
联系人:李俊杰
联系方式:0371-69620745、16696168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联系人:李田田、吴晓芳、史岩
联系方式:0371-53360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田田、吴晓芳、史岩
联系方式:0371-533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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