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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中心城区2024年水表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伊春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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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伊春市中心城区2024年水表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SG0800G250521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伊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发改发【2023】71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伊春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市级财政资金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伊春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春市中心城区2024年水表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伊春市伊美区;

2.3建设规模:该项目对盛世荣府小区、名苑尚都小区、龙栖湾小区、天润华城小区、松韵城小区、翠湖新城小区、弘福花园小区二期、黄金花园小区、秀水小区共计9个小区,123栋住宅442 个单元6087户住宅水表进行提升改造,更换de20无线远传阀控智能水表6087个,更换de20铜芯球阀6087个,更换de20供水PPR管50163米,更换de40供水PPR管10349米,更换de50供水PPR管2652米,更换de75保温供水PPR管354米,更换de63保温供水 PPR管134米,更换de50保温供水PPR管168米,水表箱1217个;水表及阀门更换时需对原有水表及阀门进行拆除;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工期:90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07月03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09月30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招标控制价:6,456,933.02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人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03月-2025年05月)的社保证明,并提供社保证明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5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最低标准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标准员1人(可兼任),材料员1人(可兼任),机械员1人(可兼任),劳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注: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即视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承诺书,招标人将在定标前及公示期内核实预中标人信誉,如中标后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3.3.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即视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承诺书,招标人将在定标前及公示期内核实预中标人信誉,如中标后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投标人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3.3.3投标人企业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注: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即视为未列入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承诺书,招标人将在定标前及公示期内核实预中标人信誉,如中标后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3.3.4本次招标要求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投标人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注: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即视为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承诺书,招标人将在定标前及公示期内核实预中标人信誉,如中标后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投标人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且未整改完成的情形,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3.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5年05月27日17时00分至2025年06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8日09时00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8日09时00分

7.3开标地点: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投标人无需到场)

8. 评标、定标方式

8.1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黑建建〔2021〕5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体上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10. 其他

10.1施工过程中不能影响居民正常用水,新、旧供水管线切换要在当天完成并需逐栋切换,需避开用水高峰期。

10.2施工保修期2年,在保修期内如用户报修出现漏水、冻害等现象,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止水修复,且在当日恢复居民正常用水。

10.3投标人承诺根据招标人现有营业系统管理软件的数据接口接入标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后2周内完成抄表管理平台的数据接入开发,并通过招标人的技术验收。

10.4水表采用NB-lot物联网智能阀控水表,水表具备集数据采集、缴费管理、用量实时监测,统计分析于一体,实现实时数据远传以及远传阀控、水量精准、设置阶梯水价、用水异常自动报警等功能,水表信号传输采用本地通讯运营商,水表安装前需现场踏查确定改造小区信号传输条件。

10.5拆除水表时应与自来水公司协调进行水费清算。

10.6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10.7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其中招标工程量清单格式后缀名hljzbx;制作出投标工程量清单后缀名为.hljtbx。电子投标工具参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10.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9欢迎各相关企业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办举报方式:

联 系 人:刘绍博

举报电话:0458-6119067

邮寄地址: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70号

10.10伊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期间,现面向社会各界及潜在投标人公开征集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线索。(详见伊春市住建局公众号上关于征集伊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线索的公告)

11.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70号

电话:0458-6119196

招 标 人:伊春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伊春市伊春区通河路

联 系 人:于丰泽

电话:18904581686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 系 人:田原

电话:15636420220

2025053011265535533107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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