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XZC2025-G3-00629-CXYJ-0024
二、项目名称:楚雄州牟定县郝家河重金属污染底泥清挖及处置工程(EPC)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楚雄州牟定县郝家河重金属污染底泥清挖及处置工程(EPC)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3层301
中标金额(万元):0【在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内,按实际发生结算】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2.51
评审报价:下浮率12%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标段名称:楚雄州牟定县郝家河重金属污染底泥清挖及处置工程(EPC)服务项目 |
名称:重金属污染底泥清挖及处置工程(EPC)服务 |
服务范围: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的整体初步设计(含 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提供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所涉及的全部设计成果资料制 作,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及备案。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 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等。具体设计工作内容及要求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 为准;施工内容包括:(1)河道污染底泥疏挖及清运工程。主要整治郝家河流域河段, 对 |
服务要求:设计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及备案。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备案。 |
服务时间:13 个月(含设计 1 个月及施工 12 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或 监理人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
服务标准: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及备案。施工: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备案。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贺连高,起联春,李正华,杨双宝(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张顺功,赵东,柳丽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根据项目特点,经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协商,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预算金额*中标下浮率的平均值为计算基数,计算后优惠下浮 20%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金额: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
地址:牟定县共和镇化湖南路
联系方式:0878-53929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楚雄盈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市开发区轻纺城9栋5单元436室
联系方式:19108788619、15750353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欣、龚佳媛
电 话:19108788619、15750353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