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年普安县扩建交易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普安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普农复〔2026〕4号 (批文名称、文号 、项目代码)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普安县人民政府茶源街道办事处 , 建设资金来自 公安部帮扶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 按文件比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茶源街道
2.2建设规模及内容:主体建筑工程部分为第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1761.5平方米。项目建设涵盖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其中建筑工程包含楼梯80.2平方米,金属门20.12平方米,钢质防火门16.02平方米,金属窗216平方米,排水沟66.45米等;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包含A型疏散标志灯30套,A型应急壁灯10套,光照型灯77套,双管灯20套,单相二、三极插座46套,电梯1套等;给排水工程包含给排水管道996.28米;通风空调工程包含防雨百叶风口4个,碳钢通风管道12.03米等。
2.3项目总投资:440.00万元;
2.4计划工期:12个月;
2.5招标范围:完成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如有)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期间所发生的澄清答疑文件,补充通知等所有工程的全部施工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项目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企业资质许可范围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和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
其他要求:
(1)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专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5 年以上。
(2)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材料员 1 人、资料员 1 人,均需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员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上述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以社保缴纳单位为准。岗位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注:①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应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上的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如不一致的须由发证单位提供已变更的证明和在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
②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年限证明(由投标人单位出具);职称证上未注明单位或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由投标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和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
③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应附社保缴纳证明和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员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扫描件或复印件;以上证件未注明单位或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由投标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和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
④特别说明:上述人员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6年11月03日09:00时至2026年11月10日09:00时,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链接]#/tradinghall)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3 日09:30 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链接]#/tradinghal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线上)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注:此处对应各交易中心编标工具生成的文件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链接]#/tradinghall),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黔西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链接])上发布。
7.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桔山广场会展中心D区
电话: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各部门联系电话
8.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普安县农业农村局(普安县乡村振兴局、普安县生态移民局);
地址:普安县;
电话:0859-7233128;
9.异议
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名称:普安县人民政府茶源街道办事处;
地址:普安县;
电话:15585139160(对外办公)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
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普安县人民政府茶源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李沁沅 | 联系人: | 周云飞 |
电话: | 15585139160(对外办公) | 电话: | 18296079168(对外办公)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