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垃圾收集运输一体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垃圾收集运输一体化建设项目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垃圾收集运输一体化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25】054号
2.3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垃圾转运站3座、独立式公厕5座、配置转运车辆4辆,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2.4建设地点:新乡市延津县。
2.5项目预算金额:14853461.00 元
2.6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7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8计划工期:施工标段:210日历天,如非施工方原因造成工期延后,经甲方认可后工期顺延。监理标段:随施工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2.9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2.10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施工标段: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具有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人员要求:
施工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相应专业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更换承诺书,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监理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3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申请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仅牵头人提供)
3.4信誉要求:
施工标段: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需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
(4)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本项目所需资质)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的异常情况的;
投标人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查询,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获取文件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
监理标段: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后;
3.5、施工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头单位,牵头单位需为施工方,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5)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
3.6.监理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3.8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电子签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于2025年10月27日8:30至2025年 10月31日18:00,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CA锁或标证通扫码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或标证通的,请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标证通和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流程》,及时办理标证通及CA数字证书。
4.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标证通或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标证通和企业CA锁(包括法人CA锁)进行签章制作。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智能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视频》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使用标证通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扫描二维码进行解密;使用CA证书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说明: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标证通或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乡版)完全卸载。)
6.评标与定标
6.1评标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方法:一标段施工采用“综合评估法”;二标段监理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法均采用“票决法”。
6.2 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环节。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开展评标,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
6.3 定标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
6.4定标地点:定标会议应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6.5定标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新长南线
联系人:范又臣
联系方式:15690786510
代理机构:河南弘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津县元合商品街中段
联系人:魏忠娟
电话:13700737310
9.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延津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联系方式:李先生 13503437446
河南弘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 月 24日
监理标段.pdf
施工标段.pdf
自查表.pdf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