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资产租赁权拍卖公告 | ||||||||||||
| 受柳州市柳北区长塘镇人民政府委托,本公司对以下国有资产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拍卖事宜公告如下: | ||||||||||||
|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 ||||||||||||
| 序号 | 资产所在地址 | 参考
面积(㎡) | 合同租赁期限 | 允许经营范围 | 租金缴纳方式
(年/季/月) | 租赁押金缴纳方式 | 有/无
优先权人 | 参考租金
(元/月) | 竞买保证金
(元) | 用途 | 标的现状瑕疵及租赁要求 | |
| 计划起租时间 | 期限(年) | |||||||||||
| 1 | 柳州市柳北区长塘镇人民政府大院东面地块 | 2024 | 2025年12月 | 3 | 按租赁要求经营使用 | 季 | 3个月租金 | 无 | 1518 | 10000 | 场地 | 1、承租人须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2、承租人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不得无证经营;3、按国家有关规定须办理相关经营许可证的,承租人须按相关规定办理;4、出租门面内不可以经营或堆放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禁止进行各种非法活动。5、该场地现有的建构筑物为第三方投资建设,承租人须自行与第三方协商使用、处置;6、承租人须严格遵守《租赁合同》,履行合同义务。 |
| 2 | 柳州市柳北区长塘镇人民政府大院南面地块 | 6000.03 | 2025年12月 | 3 | 按租赁要求经营使用 | 季 | 3个月租金 | 无 | 4500 | 30000 | 场地 | 1、承租人须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2、承租人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不得无证经营;3、按国家有关规定须办理相关经营许可证的,承租人须按相关规定办理;4、出租门面内不可以经营或堆放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禁止进行各种非法活动。5、该场地现有的建构筑物为第三方投资建设,承租人自行与第三方协商使用、处置;6、承租人承诺按长塘镇政府对该场地上约60平方房屋(不在出租范围)进行修缮;7、承租人须严格遵守《租赁合同》,履行合同义务。 |
| 二、拍卖时间:2025年11月14日10:00时(竞买人须提前到场领取号牌并办理相关手续)。 | ||||||||||||
| 三、拍卖地点:柳州市鱼峰区龙湖路13号市民服务中心北楼4楼开标区。 | ||||||||||||
| 四、 展示、看样时间地点:公告见报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3日12时止,有意者请自行到资产(资源)所在地看样,可到我公司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国有资产(资源)所在地址、参考面积、计划起租时间、租赁期限、参考租金、竞买保证金、租赁要求、经营范围等标的详情。 | ||||||||||||
| 五、竞买人资格要求:境内独立法人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 | ||||||||||||
| 六、竞买报名时间: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3日12时前(节假日休息),逾期恕不办理。 | ||||||||||||
| 七、竞买保证金:每项标的要求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以上表中所列数额为标准,有意参加竞买的,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相应的竞买保证金全额转入我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柳州市阳光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柳州银行科技支行,账号:70311500000000003761,请在款项来源栏中注明拍卖保证金)。保证金以款到账户为准,逾期或保证金数额不足的,视为无效保证金。 | ||||||||||||
| 八、办理竞买手续:有意者在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持缴款凭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拍卖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 ||||||||||||
| 咨询电话:0772-2853588 18177282798(微信同号) | ||||||||||||
| 拍卖公司地址(报名地址):柳州市沿江路西侧东堤春晓A1栋2楼(百里柳江东堤游船码头北面100米) | ||||||||||||
| 柳州市阳光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 ||||||||||||
| 2025年11月6日 | ||||||||||||
| 以上公告内容刊登于2025年11月6日《南国早报》APP客户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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