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崆峒胜境项目保留建筑装修改造海岸带修复及林区道路提升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 E3706002318008449(项目编号)
-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崆峒胜境项目保留建筑装修改造海岸带修复及林区道路提升工程监理已由//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烟台崆峒胜境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崆峒岛
- 2.2 建设规模:崆峒胜境项目总投资约42.77亿元,本次实施内容为保留建筑装修改造海岸带修复及林区道路提升工程。崆峒岛大龄青年房位于东游宫片区(A02地块)北侧,现大龄青年房共保留4栋建筑,1栋砖混结构,3栋框架结构,房屋设计于2004年,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总建筑面积约9265.57平方米,共106户住户,其中一层为小棚层,二至三层为住宅,四层为阁楼层(可居住);崆峒酒店位于崆峒岛西北角,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崆峒岛大龄青年房及崆峒酒店具体建设内容包括结构鉴定加固、电梯安装、外墙保温、暖通改造、外立面装饰(含幕墙)、室内精装(含软装)、小市政景观等;海岸带修复主要包含垃圾清理、拆除原有混凝土码头及混凝土路面、混凝土挡土墙、灌砌块石护面、混凝土台阶、回填沙滩、回填种植土、栏杆及措施项目等;林区道路提升位于崆峒岛北侧林区道路,长度约1500米,包含观景台建设、路面及两侧景观提升、全线监控覆盖、消防水覆盖,美化林区环境、建立崆峒岛林区消防设施及管理体系等。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2026年7月1日前完成工程整体施工并通过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且交付使用办理交付手续。
-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 2.4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的目标成本,通过招标人审核确认。
施工过程中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验收,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等级标准,绿化工程按照《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及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并保证绿化成活率达到100%。 - 2.5 招标范围:项目施工的前期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备案、交付、存档等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等所涉及的全部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本工程的建筑、安装、设备、降水、桩基、基坑支护、基坑监测、沉降观测及材料采购的进场及验收、室内外管线配套、构筑物、室内外装饰工程、室外道路、景观绿化、市政配套工程、海岸带修复等与本工程有关的全部项目的全过程(含保修期)监理。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经济签证、竣工图纸审核、设计方案评价、总分包招投标、甲控材料设备计划的审核、设计及技术交底、进度款审核审批、工程报建等手续办理等均属于监理范围的组成部分。工程完工后,监理人需配合招标人进行工程移交工作,并负责办理相关的手续,提供相应的工程资料,办理移交时间不受工程保修期限影响。
- 2.6 公告截止时间:2025-11-06
- 2.7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阶段服务期届满,具体为本工程自施工图设计、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备案、交付、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监理服务起始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两年。办理移交时间不受工程保修期限影响。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且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提供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任命书。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监理投标活动;投标人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制作系统“社保信息”栏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社保信息【单位或个人的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或带验真码的社保材料(开标前10个工作日内打印)】;
- 3.3 财务要求:近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是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进行备案并带有防伪标识),包括(但不限于)报告页、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报表附注,缺一不可。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 3.4 业绩要求:/
- 3.5 其他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需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作为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内容,在开标现场展示,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对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信用信息报告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EF%BC%89%E2%80%94 “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
-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30日 23:00至2025年11月06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F%BC%8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8%E6%A0%BC%E5%BC%8F%E4%B8%BA.ztbml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4.3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5年11月24日 14:00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4.4 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时应同时下载保证金缴纳账号,并妥善保存“保证金虚拟账号凭证”。具体操作详见“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未办理CA的投标人,请联系青岛福莱易通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788611、0535-678861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4日 14:00,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 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xzzx/index.jhtml%EF%BC%89 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项目同时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等媒体上发布。
-
- 7.其他
- 7.1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s://***/%E3%80%82%E6%BD%9C%E5%9C%A8%E6%8A%95%E6%A0%87%E4%BA%BA%E5%BA%94%E5%BD%93%E6%8C%89%E7%85%A7%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8%A7%84%E5%AE%9A%E6%97%B6%E9%97%B4%EF%BC%8C%E7%99%BB%E5%BD%95%E7%83%9F%E5%8F%B0%E5%B8%82%E5%B7%A5%E7%A8%8B%E5%BB%BA%E8%AE%BE%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5%8F%82%E4%B8%8E%E5%BC%80%E6%A0%87%E6%B4%BB%E5%8A%A8%EF%BC%8C%E7%83%9F%E5%8F%B0%E5%B8%82%E5%B7%A5%E7%A8%8B%E5%BB%BA%E8%AE%BE%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7%BD%91%E5%9D%80%EF%BC%9Ahttp://144.123.23.218:20000/jyweb/yt-login?appId=41%E3%80%82%3C/dd%3E%3Cdd%3E7.2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7.3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市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
- 7.4 根据烟建建管〔2023〕2号关于《烟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修订)》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法。
- 7.5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宋经理,电话:0535-215785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垂花、邓清源,电话:0535-6709837。
- 7.6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电话:0535-6918185。
-
-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烟台崆峒胜境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山东中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芝罘岛西路80号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1号润华大厦2号楼24层 邮编:264000 邮编:264000 联系人:宋经理 联系人:孙垂花、邓清源 电话:0535-2157856 电话:1385452470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zy6709507@163.com
监督部门: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535-6918185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