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郑州大学化学学院、平原实验室(郑州大学)化学吸附测试系统及配套设备等项目
2.项目编号:郑大-询价-2025-0020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980000.00元;
最高限价:98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采购化学吸附仪、质谱仪、平行光反应器、气体扩散高压流动测试池、单室高压电化学池、单室高压光电化学池设备各一套(详见询价文件)。
5.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的要求。
5.5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三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但本项目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询价当天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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