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2025年行政审批大厅服务业务外包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2025年行政审批大厅服务业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CT20250528205)
1.2项目预算:含税预算6175元/月,2025年含税预算49400元,税率6%。
1.3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无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行政审批大厅人员派驻服务,需要服务人员不少于1人,具体工作内容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1.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为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见报价表,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行政审批大厅人员派驻服务,需要服务人员不少于1人,具体工作内容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2.2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本项目要求符合采购人技术及质量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参选人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证明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3业绩要求:
参选人须具备2024年1月1日至参选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一份同类服务业绩(注:a:如为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须提供单项合同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要求能够体现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b:如为框架协议,金额以结算单/订单累计金额为准,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要求能够体现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签订时间以订单为准,同时订单须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如订单为线上平台订单,则提供清晰的系统订单截图,如订单为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订单,仅需提供完整清晰的订单系统截图(订单内容、金额、订单时间等关键信息)或经合同买方(合同买方的下属单位)进行盖章确认的订单明细表。c.同类业绩是指支撑业务外包类业绩,否则不予认可。d.发票不属于结算单。)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2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公示或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黑名单管理系统查询,被列入同类产品/服务(或全品类)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有效期的,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或参选人被两个及以上省份列入同类产品/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有效期的;
(1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参选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参选;
(1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参选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参选;
(13)自公告发出前30日至唱价日(递交参选应答文件截至日),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参选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参选;
(14)采购人对参选人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参选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参选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采购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参选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的参选。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文件的获取
5.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获取,供应商将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7.联系方式”的邮箱进行询比文件获取。询比文件每套售价0元。
5.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5.1供应商应按要求递交应答文件,逾期视为放弃本项目询价。
5.2应答文件递交方式:密封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盖章原件。
5.3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5年6月5日09时00分,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查干西街德润家园G2-4号商业新华保险公司三楼(都林办事处路北)第一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查干西街德润家园G2-4号商业新华保险公司三楼(都林办事处路北)
邮编:137400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7548238665
邮箱:xuhk@chinatowercom.cn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
2025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