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青岛市招标中心受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委托,对东院区污水处理第三方运营服务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本项目总预算为49.3万元。
5.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 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及重大违法记录;
5.3 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网站(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
5.4 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1时间期限:自2025年7月4日起至2025年7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6.2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C座17楼三部;
6.3方式:(1)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到青岛市招标中心三部报名;报名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C座17楼。(2)邮件报名: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发送邮件。邮件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标书费汇款底单发送至青岛市招标中心邮箱qdszbzxsb@163.com邮件名称命名为报名东院区污水处理第三方运营服务采购项目“响应单位简称”
6.4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方可视为报名成功。未按以上规定内容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
6.5售价:每包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个人汇款。
6.6未按规定获取的磋商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6.2方式:投标供应商电话联系代理机构,索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532-85811512;
自2025年7月4日起至2025年7月10日。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
8.1时间:2025年7月14日14时00分前。
8.2地点:青岛市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C座17层1702会议室。
9.1时间:2025年7月14日14时00分。
9.2地点:青岛市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C座17层1702会议室。
10.1采购人: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
地址:胶州市站前大道89号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0532-57700071
10.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市招标中心
E-mail:qdszbzxsb@163.com
邮政编码:266000
联 系 人:徐倩
电话:0532-858115121327642845918364286280
开户名称:青岛市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台柳路支行
银行账号:233841536940
2025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