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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海东路801号原煤勘集团煤炭信息中心主楼、副楼及后院平房及两处土地使用权整体打包招租(年租金底价4008000.00元,租期2年)

呼和浩特市 其他 202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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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海东路801号原煤勘集团煤炭信息中心主楼、副楼、后院平房及两处土地使用权整体打包招租(年租金底价4008000.00元,租期2年)项目编号N0109FCZZ2618466
挂牌起始日期2026-10-26 00: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6-11-06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延期。
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呼和浩特市海东路801号原煤勘集团煤炭信息中心
基本属性标的类型办公用房所在层数主楼为-1至17层、附楼为1-6层、平房为1层(以实际情况为准)
租赁面积约(㎡)合计约26735.74㎡(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约4400.57㎡,以现场实际勘验为准)租赁期限2年
租金支付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首年首期租金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统一结算、即年租金的50%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租期租金由租赁双方直接结算,应在每半年租期到期前1个月将下一租期直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租金递增方式不递增
装修期限免租金装修期2个月,包含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押金1000000元
房屋现状标的状态在租(以现场实际勘验为准)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否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交通便利,配套齐全
其他情况详见“特别告知”
评估情况评估价4008000.00元/年
评估基准日2026-05-20
评估机构内蒙古恒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年) 4008000.00(含增值税)
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资产权利人为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资产处置事宜)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8686024695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其他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特别注意:房屋状态为原承租方使用中。如最终承租方为原承租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按最终成交价计算。如最终承租方不是原承租方的,原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0日内腾退房屋。如延迟退房的,由出租方负责清退,并且出租方有权清理原承租方放置在承租房产内物品,一切不利后果由原承租方承担。

1、本次出租标的为呼和浩特市海东路801号原煤勘集团煤炭信息中心主楼、副楼、后院平房及两处土地使用权整体打包,租赁面积合计约为26735.74㎡(以现场实际勘验为准)。本次出租范围包含部分装修及附属设施,意向承租方在现场勘验时需与出租方核实清楚包含在租赁范围内的资产具体内容。标的部分资产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涉及承租方经营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者拒付租金或者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次出租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成交后不因出租房产面积误差调整租金。挂牌价为年租金底价,最终以实际成交价为准。

2、本次出租房产不得用于从事传销及国家、地方政府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因违反约定对出租方及第三方造成相关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项目成交后如最终承租方为新承租方,新的承租方(非原承租方)需承担原租户使用过程中新增装修及添附物费用,承担费用标准为出租方、原承租方认可并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后的结果,具体金额为9229200.00元,由新承租方向原承租方直接进行支付,并在本次《租赁合同》签订后房屋移交前完成。

4、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工作。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了解水、电、暖、消防及与房屋使用相关的所有情况,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勘验联系人:张先生 13948116699。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首年首期租金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统一结算、即年租金的50%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租期租金由租赁双方直接结算,应在每半年租期到期前1个月将下一租期直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承租方资格条件

无

标的交割详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勘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勘验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 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原件递交至中心,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首期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承租方需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押金交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3、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押金之日起30日内,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4、本次租赁标的租金支付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首年首期租金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统一结算、即年租金的50%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租期租金由租赁双方直接结算,应在每半年租期到期前1个月将下一租期直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5、承租方支付的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将押金(不计息)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6、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遵纪守法合理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使用范围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相关要要求。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水、电由承租人承担,房屋和附属设施的维护和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7、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房屋主体结构由出租方负责维修,其他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出租方将成交房屋正式移交承租方后,因房屋设施造成承租方财产损失的,承租方自行承担损失。8、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承重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如承租方成交后进行装修,装修须经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不得破坏房屋原有结构,不得私自更改水、电、暖设施;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装修,一经发现视承租方为违约。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搬离属于承租方的有关可移动设施设备及财物并保持场内建筑的完好状态,墙面、地面等形成的不可拆卸的,但保持完好可以使用、具有价值的装修不得拆除,承租方对房屋的装修装饰无偿归出租方所有。9、转租的要求: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10、税费的负担: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燃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其中涉及出租方已提前交纳的费用,承租方须根据剩余未使用期限计算相应费用,退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取暖费外的一切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11、本次挂牌价为含税价。项目成交后,转让方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开具发票。12、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消防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相关部门及出租方监督检查。承租方须确保使用房产的安全,自行、自费办理和完善政府要求的经营、消防等相关证照、手续或批文。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如果发生消防部门要求出租房屋进行消防整改的情况,由承租方负责全部整改费用,承租人不得以租赁房产仅有一次消防等原因拒交迟交租金或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要求。本次资产出租后,承租方在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由承租方造成的经营风险、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对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13、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14、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链接])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公告期间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6-10-26 00:00:00 至 2026-11-06 17:00:00
报名手续见“附件下载”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纳:金额10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11-06 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全额交纳视为放弃受让意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承租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无以上违约情形,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首期租金剩余价款、交易服务费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首期租金的等额部分;无以上违约情形,若竞租不成功,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全额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2026-10-26 00:00:00-2026-11-09 11: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申请书.doc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企业国有资产出租).docx授权委托书.docx

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李经理
咨询电话18686024695
咨询时间公告期间
咨询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技术支持艾女士 18586095993
其    他邢志强1554716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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