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日自然资告字〔2025〕47号
经日照市人民政府批准,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拍卖出让以下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编 号 | 位 置 | 出让面积 (m²、亩) | 规 划 指 标 要 求 | 出让年限(年) | |||
用 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23A-2 | 青岛路以东、怡海路以南 | 26274.6(39.41) |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比例不超过10%,按计容建筑面积核算) | ≤1.4 | ≤25% | ≥30% | 商业40住宅70 |
2024K-69 | 绍兴路以东、秦皇岛路以北 | 17551.8(26.33) | 商业用地 | ≤0.8 | ≤44% | ≥25% | 40 |
2025K-67 | 天津路以北、兖州南路以西 | 80244.5(120.37) | 城镇住宅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比例不超过10%,按计容建筑面积核算) | ≤1.5 | ≤25% | ≥30% | 商业40住宅70 |
二、竞买人范围及有关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①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②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子公司及其相关的企业)不得申请参加竞买。
2. 竞买人需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及付款方式
单位:万元,元/平方米
编 号 | 起始价 | 楼面 地价 | 竞买 保证金 | 加价 幅度 | 付款方式 |
2023A-2 | 19302 | 5247 | 3861 | 15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税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全部付清。 |
2024K-69 | 3232 | 2302 | 647 | 5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税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全部付清。 |
2025K-67 | 35240 | 2927 | 7048 | 20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税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全部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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