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货物需求
多联式空调外机2台,多联式空调内机10台
一、空调外机(2台):
1、制冷量:≥78kW;
2、制热量:≥87kW;
3、额定功率:≤20.5kW;
4、噪音:≤65dB(A);
5、外机风量:≥26000m3/h;
6、APF值:≥4.6;
7、额定电源:380V;
二、空调内机(10台):
1、制冷量:≥12kW;
2、制热量:≥14kW;
3、静压:≥200pa;
4、电辅热:≥3kW;
5、耗电量:≤350W;
6、风量:≥2000m3/h;
7、噪音:≤44dB(A)
8、额定电源:380V;
(一)招标范围及采用标准
1. 设备基本要求
1.1通过多联机空调内机设备、外机设备及铜管管道系统、冷凝水管道系统实现相应房间的制冷制热功能。
1.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包含投标设备、投标设备所需辅材、伴随现场环境拆除、设备安装、现场环境恢复等服务。
1.3所供设备必须是所供品牌的全新合格设备,所供设备为生产厂家定型投产的成熟产品,要求必须为本厂组装完成,非代工生产产品。要求结构合理、可靠性高、能耗低、无污染、操作保养和维护简便。
1.4所供设备在运送、储存及安装期间,应采取正确的保护设施,以确保有关设备在任何情况下不受破损。
(二)设备技术要求
1. 基本要求
1.1 投标人提供的多联空调系统机组(以下简称“机组”),应是满足以下基本技术要求:运行可靠、技术先进、空间节省、安装简单、维护方便、高效节能、控制灵活的成熟产品。
1.2 机组工作的室外环境温度、湿度范围应满足如下要求:
制冷:机组在-5℃~55℃范围内应保证正常运行
制热:机组在-25℃~27℃范围内应保证正常运行
1.3 机组要求能连续运行时间15年;
1.4 投标机组应采用 R410A 环保制冷剂。
★1.5 投标产品需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提供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 投标机组须满足国家规范GB21454-2021《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所规定的一级能效要求,提供中国能效标识网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 所投多联机产品应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提供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技术要求
2.1 机组室外机及系统
2.1.1 室外机要求采用变频喷气增焓技术的压缩机。
2.1.2 室外机的压缩机之间应具后备运转功能,即当机组有两个以上的压缩机时,某一台压缩机发生故障,其他压缩机能紧急启动运转以避免整个系统的关闭。如设备具有其他后备运转的功能。
2.1.3 为防止在气温较低的环境下,室外机换热器结冰影响机组正常工作,换热器应具有防结冰功能。
2.1.4 系统的控制通讯要求可靠性高:某台室内机或室外机故障掉线,对整个通讯系统无影响,其他设备还可正常运行。
2.1.5 要求室外机有风机自清洁功能。
2.1.6 为保证化霜期间的制热效果,机组需具备蓄热快速化霜功能,同时拥有智能化霜功能,做到有霜化霜,无霜不化。
2.1.7 为保证机组启动、运行的安全及稳定性,应具备压缩机退磁保护功能。
2.1.8 系统具有来电自动重启功能,断电以前的设置不会被消除。
2.1.9 系统的控制通讯要求速率:单冷媒系统的通讯波特率X≥10kbps。
2.1.10 系统的通讯距离:通讯距离最远可达≥1000m。
★2.1.11 机组应为低功耗产品,提供设备低功耗待机参数功能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12 为了提高用户使用过程的舒适性,所投机组需具有快速制热启动功能。
2.2 多联机普通室内机
2.2.1 要求采用直流电机,且运行平稳、噪音低。。
2.2.2 蒸发器具有自清洁功能。
2.2.3 至少具备多档风速选择,满足不同的风量需求。
3. 其他要求
3.1.质量保修范围:投标人应对提供的所有货物(不包含耗材)质保期内,除人为因素损坏外,全部免费维修。
3.2.包装和运输要求:包装应抗震、防潮、防冻、防锈,适于长途运输;投标人对由于包装不当或防护措施不力而导致的商品损坏、损失、腐蚀等任何机械和性能损伤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3.3.售后服务要求:
★3.3.1质保期:货到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2投标人承担所提供设备的全部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其中包括提供电话支持,必要时提供现场服务,所需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3.3投标人免费提供设备使用中必要的培训及指导直至使用人员能够正确了解使用本设备。需对空调使用及管理人员进行不少于8课时的培训。
★3.3.4质保期内设备发生故障时,投标人接到维修电话后应在2小时内做应答处理,3小时内到现场服务排除故障。投标人超过三天仍未履行更换或保修义务,用户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质保期过后投标人负责本设备终身协助维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3.5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包含软件设备,该设备软件出现新版本,投标人应保证质保期内对该设备进行免费升级。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1、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中标人在本项目投标函中填写的邮箱内。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备份文件在开标当天,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文件(U 盘)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参会代表必须按时到达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备份文件,参与招标活动。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若系统突发故障需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则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5、开标时,投标人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投标人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投标人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6、投标人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注意事项:投标人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文件时需保证文件清晰度。因文件上传清晰度问题,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认定,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投标人共同签字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