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的委托,对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告、开标、评标,经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现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项目编号:ZPZB-25Z413;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0日
三、招标范围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的财务报表审计及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专业服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评标信息及中标候选人
评标日期:2025年12月11日
评标地点: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东楼三楼308室
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排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服务期限 |
综合得分 |
第一名 |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040000 |
胡春平 |
一年 |
89.6 |
第二名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000000 |
李变利 |
一年 |
78.9 |
第三名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000000 |
赵恒勤 |
一年 |
78.55 |
五、公示发布媒介及公示期
本公示于2025年12月11日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公示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或者采用电子文件的方式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电子邮箱,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七、对本公示提出询问或异议的,请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招标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中段
联系人:工程服务科 联系电话:0375-2787213
邮箱:49794258@qq.com
业主单位: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20号海联大厦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93785775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
联系人:业务四部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5-2787707
邮箱:wjq-yw4@hnzpzb.cn
八、监督单位
招标人监督部门:0375-2787103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审计部:0375-272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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