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机关 2025年度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DNA实验室试剂耗材项目 (项目编号:SXGC2025-H-090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8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机关
项目概况
2025年度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DNA实验室试剂耗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GC2025-H-0901
项目名称:2025年度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DNA实验室试剂耗材项目
预算金额:197.9062万元
最高限价:197.9062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供货期内分三批供货,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一周内将所需批试剂耗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中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六)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zcd/zcdList.jsp%EF%BC%89%E4%BA%86%E8%A7%A3%E3%80%82%3C/%E5%BF%AB%E9%80%92%E5%8C%85%E8%A3%85%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9%9C%80%E6%B1%82%E6%A0%87%E5%87%86%EF%BC%88%E8%AF%95%E8%A1%8C%EF%BC%89%3E%3C/%E5%95%86%E5%93%81%E5%8C%85%E8%A3%85%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9%9C%80%E6%B1%82%E6%A0%87%E5%87%86%EF%BC%88%E8%AF%95%E8%A1%8C%EF%BC%89%3E%3C/%E5%BF%AB%E9%80%92%E5%8C%85%E8%A3%85%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9%9C%80%E6%B1%82%E6%A0%87%E5%87%86%EF%BC%88%E8%AF%95%E8%A1%8C%EF%BC%89%3E%3C/%E5%95%86%E5%93%81%E5%8C%85%E8%A3%85%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9%9C%80%E6%B1%82%E6%A0%87%E5%87%86%EF%BC%88%E8%AF%95%E8%A1%8C%EF%BC%89%3E%3C/div%3E%3Cp%3E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5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免缴税收企业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按实际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8日到 2025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
方式:发售,现场领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现金,为保证开票信息准确性,建议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需电子版文件,请携带U盘或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
售价:1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津塘公路1099号(天津巨川百合酒店二层和顺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营口道734号
联系方式:朱警官,022-66977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
联系方式:022-86439786/130343454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佳良,李昱,李志宇
电 话:022-86439786/13034345403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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