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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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园路东一里延长线工程独立项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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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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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50100281602429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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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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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五象新区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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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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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五象新区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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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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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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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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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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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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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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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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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拟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路线长度为969.332m,道路红线宽2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柳园路东一里延长线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支护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交通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和海绵城市工程等工程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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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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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5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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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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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4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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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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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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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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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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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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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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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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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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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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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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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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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898767.4500;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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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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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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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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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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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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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任重;(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001483;身份证号:4501**********101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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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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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仑路(昆仑大道-高环)独立项检测
2、江南22号路上跨高速工程(29号路-45号路)K1+020~K2+020
见证取样、常规检测
3、邕江上游引水工程一期工程——可心江原水专线工程独立项检测
4、江南39号路(9-10号路)独立项检测
5、江南11号路(1号路-29号路)
6、江南2号路(江南1号路伶俐西互通)独立项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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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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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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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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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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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品新工程检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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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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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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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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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794657.0400;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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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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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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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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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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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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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宋立峰;(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002293;身份证号:4101**********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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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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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智慧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张村至六
景公路改市政道路工程(南玉铁路-金花小镇)检测
2、扶绥县龙头大道项目检测试验服务
3、江南2号路(1号路-22号路)K4+700~K6+660见证取样、常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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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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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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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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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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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安盛建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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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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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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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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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884169.0000;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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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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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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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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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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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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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胡文烜;(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000574;身份证号:3305**********7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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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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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那泉路(金仑路-三塘河路)工程常规检测
2、三塘片区规划25路(鞍马岭路-昆仑大道、三塘南路-松柏路)独立项检测
3、金鼓江疏港公路工程-望鸦江大桥区段工程第三方检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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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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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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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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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否决原因:在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该投标单位未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详见《废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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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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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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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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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E3%80%81%E5%85%A8%E5%9B%BD%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8%E5%B9%BF%E8%A5%BF.%E5%8D%97%E5%AE%81%EF%BC%89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E4%B8%8A%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F%BC%88%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5%AA%92%E4%BB%8B%E5%8C%85%E5%90%AB%E4%BD%86%E4%B8%8D%E9%99%90%E4%BA%8E%E4%B8%8A%E8%BF%B0%E5%AA%92%E4%BB%8B%EF%BC%89%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 ||||
异议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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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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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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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五象新区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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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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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卓伦0771-4929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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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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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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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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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1-553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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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