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文件要求,现对丹江口库区淅川县环库周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第一批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并接受广泛监督,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反馈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出后3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一、项目名称:丹江口库区淅川县环库周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第一批施工
二、招标范围及主要内容:项目涉及盛湾镇、滔河乡、仓房镇等3个乡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管网、河道垃圾清理、河道污染底泥清理、生态护岸、人工湿地等。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2、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
3.4.1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件要求及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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