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齐河齐源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光伏新能源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齐河齐源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光伏新能源材料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详见招标公告,招标人为齐河齐源国际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中峰元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齐河瑞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齐河齐源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光伏新能源材料采购项目A包;(002)齐河齐源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光伏新能源材料采购项目B包;(003)齐河齐源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光伏新能源材料采购项目C包;(004)齐河齐源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光伏新能源材料采购项目D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齐河齐源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光伏新能源材料采购项目A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担本项目供货、安装调试和传后服务的能力;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002齐河齐源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光伏新能源材料采购项目B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担本项目供货、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的能力;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003齐河齐源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光伏新能源材料采购项目C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担本项目供货、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的能力;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004齐河齐源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光伏新能源材料采购项目D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担本项目供货、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的能力;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3日07时00分到2025年05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5年05月13日至2025年05月20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不邮购;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3日09时30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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