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消防救援站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FRCG-GK-202509020029-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芙蓉区应急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人民东路189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五九达机电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马坡岭街道农园路9号文创园5栋6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东湖消防救援站配套设施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1 | 消防头盔 | 消防设备 | 1、技术性能符合XF44-2015《消防头盔》标准要求。颜色黄色(标识)中标后由用户确定,帽徽采用新式消防救援帽徽。 2、整体质量:≤1150g。 3、冲击吸收性能:最大冲击力:高温预处理≤2600N;辐射热预处理≤2850N;低温预处理≤3190N;浸水预处理≤2400N。帽壳无碎片脱落,帽托无损坏或断裂,帽箍与帽壳的连接机构无损坏或断裂。 4、抗冲击加速度性能:帽顶部:最大冲击加速度≤125gn;帽前部:最大冲击加速度≤350gn、加速度>150gn,持续时间≤5.5ms、加速度>200gn,持续时间≤2.6ms;帽侧部:最大冲击加速度≤355gn、加速度>150gn,持续时间≤5.5ms、加速度>200gn,持续时间≤3ms;帽后部:最大冲击加速度≤365gn、加速度>150gn,持续时间≤5.5ms、加速度>200gn,持续时间≤2.5ms(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佐证)。 5、阻燃性能:下颏带:损毁长度≤37mm,续燃时间0s;披肩:损毁长度≤35mm,续燃时间0s;面罩:续燃时间≤2s。 6、电绝缘性能:≤1.1mA。 7、下颏带抗拉强度:延伸长度≤18mm。9、侧向刚性:帽壳最大变形≤30mm,卸载后变形≤1.5mm,帽壳无碎片脱落。 8、披肩防水性能:耐静水压>17kPa。 9、面罩透光率:浅色≥82%。 | 个 | 115 | 41170 |
| 2 | 消防头盔(指挥款) | 消防设备 | 1、技术性能符合XF44-2015《消防头盔》标准要求。颜色红色(标识)中标后由用户确定,帽徽采用新式消防救援帽徽。 2、整体质量:≤1150g。 3、冲击吸收性能:最大冲击力:高温预处理≤2600N;辐射热预处理≤2850N;低温预处理≤3190N;浸水预处理≤2400N。帽壳无碎片脱落,帽托无损坏或断裂,帽箍与帽壳的连接机构无损坏或断裂。 4、抗冲击加速度性能:帽顶部:最大冲击加速度≤125gn;帽前部:最大冲击加速度≤350gn、加速度>150gn,持续时间≤5.5ms、加速度>200gn,持续时间≤2.6ms;帽侧部:最大冲击加速度≤355gn、加速度>150gn,持续时间≤5.5ms、加速度>200gn,持续时间≤3ms;帽后部:最大冲击加速度≤365gn、加速度>150gn,持续时间≤5.5ms、加速度>200gn,持续时间≤2.5ms。 5、阻燃性能:下颏带:损毁长度≤37mm,续燃时间0s;披肩:损毁长度≤35mm,续燃时间0s;面罩:续燃时间≤2s。 6、电绝缘性能:≤1.1mA。 +、下颏带抗拉强度:延伸长度≤18mm。9、侧向刚性:帽壳最大变形≤30mm,卸载后变形≤1.5mm,帽壳无碎片脱落。 8、披肩防水性能:耐静水压>17kPa。 9、面罩透光率:浅色≥82%。 | 个 | 15 | 5670 |
| 3 |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作战款) | 消防设备 | 1、整体热防护性能TPP值≥34cal/cm2,(总体性能符合XF10-2014《消防员灭火防护服》的标准)(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佐证); 2、阻燃性能(总体性能符合XF10-2014《消防员灭火防护服》的标准)(提供国家认可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佐证); (1)外层面料:经、纬向续燃时间0秒,经、纬向损毁长度≤20mm。 (2)防水透气隔热层:经、纬向续燃时间0秒,经、纬向损毁长度≤40mm。 (3)舒适层:经、纬向续燃时间0秒,经、纬向损毁长度≤35mm。 (4)反光标志带:经、纬向续燃时间0秒,经、纬向损毁长度≤18mm。 (5)外层加强材料:经、纬向续燃时间0秒,经、纬向损毁长度≤19mm。 (6)救生拖拉带:经、纬向续燃时间0秒,经、纬向损毁长度≤0mm。 3、热稳定性能(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佐证): (1)外层:尺寸变化率≤1%,试样表面无明显变化。 (2)防水透气隔热层:尺寸变化率≤1%,试样表面无明显变化。 (3)外层加强材料:尺寸变化率≤1%,试样表面无明显变化。 (4)舒适层:尺寸变化率≤1.5%,试样表面无明显变化。 4、缩水率: (1)外层:经、纬向缩水率≤1%。 (2)防水透气层:经、纬向缩水率≤2%。 (3)舒适层:经、纬向缩水率≤1.5%。 5、表面抗湿性能:外层≥4级。 6、断裂强力(提供国家认可的CMA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佐证); (1)外层:经向≥1500N,纬向≥1500N。 (2)舒适层:经向≥580N,纬向≥500N。 (3)救生拖拉带:≥15000N。 7、撕破强力(提供国家认可的CMA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佐证); 外层:径向(N)≥400,纬向(N)≥350。 (1)外层:克重≤250g/m2。 (2)防水透气层:克重≤170g/m2。 (3)舒适层:克重为≤125g/m2。 8、色牢度:外层耐洗沾色≥4级,耐水摩擦≥4级,光色牢度≥4级。 9、防水透气层 (1)耐静水压:≥50kpa。 (2)透湿率:≥9000g/(m2?24h) (3)拒油性能:≥5级。 10、针距密度:明暗线≥12针/3cm。 11、接缝断裂强力(提供国家认可的CMA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佐证):经、纬向均≥1200N; 12、质量:≤2.6kg。 13、救生拖拉带:展开时间≤4s,拖动距离≥2.5m。(总体性能符合XF10-2014《消防员灭火防护服》的标准); 14、质量:≤2.6kg。 15、救生拖拉带:展开时间≤4s,拖动距离≥2.5m。(总体性能符合XF10-2014《消防员灭火防护服》的标准); | 套 | 115 | 225170 |
| 4 |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指挥款) | 消防设备 | 1、灭火指挥服产品款式、颜色、标识、号型尺码均符合24式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款式标识统型要求。符合XF10-2014《消防员灭火防护服》、符合消防类产品认证实施规则CCCF-CPRZ-27:2019认证标准。 2、整套衣服重:≥2.622kg。 3、技术性能: 1)整体热防护性能TPP(cal/c㎡)≥29。 2)外层:阻燃性能:续燃时间(s):0,;损毁长度(mm):经向:≤21,纬向:≤22。 3)隔热层:阻燃性能:续燃时间:经、纬向续燃时间:0s;损毁长度(mm):经向≤28,纬向≤28; 4)舒适层:阻燃性能:续燃时间:经、纬向续燃时间:0s;损毁长度(mm):经向≤25,纬向≤25; 5)反光标志带:阻燃性能:续燃时间:经、纬向续燃时间:0s;损毁长度(mm):经向:≤37,纬向:≤38; 6)外层加强材料:阻燃性能:续燃时间:经、纬向续燃时间:0s;损毁长度(mm):经向:≤20,纬向:≤23; 7)表面抗湿性能:外层3级; 8)断裂强力:外层经向:≤1280;纬向:≤1660N;舒适层经向:≥900N;纬向:≥630N; 9)撕破强力:外层经向:≤310N,纬向:≤250N; 单位面积质量(g/㎡):外层:≤230;防水透气层:≤170;舒适层:≤120; 10)防水透气层:耐静水压:≥50KPa;拒油性能:4级;透湿率:≤8150g/m2?24h;针距密度:明暗线(针/3cm):接缝断裂强力:外层经向≥930N,外层纬向≥740N | 套 | 15 | 33855 |
| 5 | 消防手套 | 消防设备 | 1、消防用灭火防护手套符合部局统型外观设计,手套侧面带有D型环可挂于身上,方便携带,手掌腕口处设有个人铭牌贴。 2、手套阻燃性能:手掌、手背和手套本体阴燃和续燃时间均≤0s,手套外层掌心面经向和纬向损毁长度均≤34mm;手套外层手背经向和纬向损毁长度均≤35mm;隔热层经向和纬向的损毁长度均≤31mm。(总体性能符合XF7-2004《消防手套》的标准) 3、手套隔热性能:手套的整体热防护性能≥44cal/cm2。手套外层及衬里热收缩率均≤5%; 4、手套抗撕裂和耐穿刺性能:掌心和背面割破力≥15N,撕破强力:掌心≥120N,背面撕破强力≥370N,手套穿刺力:掌心≥125N、背面≥85N 5、拉重力比≥85%,穿戴时间≤2.5s。 | 双 | 180 | 52200 |
| 6 | 消防安全腰带 | 消防设备 | 1、总体性能符合XF494-2023《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标准。 2、安全腰带的织带宽度为70±1mm,厚度≥3mm,重量≤0.65kg。 | 根 | 60 | 11100 |
| 7 |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 消防设备 | 1.整体性能:符合国家GA6-2004《消防员灭火防护靴》标准要求。 2.技术性能 2.1耐砸性能:静压力25.4mm,冲击25mm 2.3抗刺穿性能:≤1283N. 2.4电绝缘性能:击穿电压大于5000V,泄漏电流≤0.24mA 2.5隔热性能:≤6.5℃ 2.6抗辐射热渗透性能:≤10.5℃ 2.7防滑性能:>15° 2.8质量:≤2.8kg | 双 | 135 | 33210 |
| 8 |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 消防设备 | 1、整体指标:符合国家XF124-2013《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标准。 2、佩戴质量:<11(kg)。 3、整机气密性为:0(Mpa)。 4、动态呼吸阻力(pa):气瓶压力30MPa~2MPa,呼吸量40×2.5L/min时,吸气阻力为:≤350(pa);呼气阻力为:≤650(pa)。 5、动态呼吸阻力(pa):气瓶压力2MPa~1MPa,呼吸量25×2L/min时,吸气阻力为:≤360(pa);呼气阻力为:≤520(pa)。 6、耐高温性能(pa):呼气阻力为:≤620(pa)。 7、耐低温性能(pa)呼气阻力为:≤520(pa)。 8、耐辐射热性能:整机气密性为:1.3(Mpa);气瓶压力30MPa~2MPa,呼吸量40×2.5L/min时,吸气阻力为:≤35(pa);呼气阻力为:≤900(pa)。 9、静态压力为:≤300(pa)。 10、全面罩性能:总视野保留率为:≥78(%);下方视野>35°;双目视野保留率为:≥65(%);镜片透光率为:≥95%;吸入气体中二氧化碳含量为:≤0.9%。 11、指针式压力表漏气量(L/min)为:≤11(L/min)。 12、气瓶容积:6.8L。全缠绕式碳纤维复合材料:内胆采用高强度、经防腐处理、重量轻的铝合金材料。 | 套 | 60 | 298620 |
| 9 | 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 消防设备 | 1、Type-c充电接口,适用于所有USB输出端口进行充电 2、强光、工作光、爆闪三挡照明模式 3、尾部带有消防红色信号指示灯,可视距离≥500米。 4、配有万能夹扣,可垂直360°选择调节角度,适用于消防头盔佩戴式照明,也可配水域消防救援头盔导轨支架使用。 5、具有四段电量显示,随时可以查询电量情况,每段25%电量,当电量不足时,最后一段电量显示闪烁提示。 6、开起前灯,尾部红色方位灯自动亮光,以用于救援现场给其他人员信号警示提示. 7、外壳采用AL6001-T6航空铝合金材质,表面采用硬质阳极氧化处理,颜色为亚光黑色。 8、技术参数: 1)额定电压:3.7V 2)额定容量:1.9Ah 3)光源工作电压:3.7V 4)光源功率:3W 5)平均使用寿命:≥100000h 6)连续放电时间:强光≥4h,工作光≥8h 7)充电时间:4h 8)电池寿命:约1000次循环 9)外形尺寸:外径Φ23.6mm/长度120mm 10)质量/kg:≤0.094 11)防护等级:IP66/IP68(2m,1h) 9、照度/Lx:强光(平均值≥1200,最小值≥1000),弱光(平均值≥800,最小值≥700) 10、绝缘性能:在常温环境下,灯具带电端子与外壳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50MΩ,交变湿热试验后不小于20MΩ。 | 个 | 180 | 58320 |
| 10 | 消防员呼救器 | 消防设备 | 1、技术性能符合GB27900-2011《消防员呼救器》标准要求。 2、绝缘性能:>550MΩ。 3、允许静止时间:30±1s。 4、预报警时间:15±1s。 5、预报警声级强度:≥97.6dB。 6、报警声级强度:≥106dB。 7、连续报警时间:≥430min。 8、连续开机时间:≥26.2h。 9、发光亮度:>300cd/m2。 10、质量≤178g | 个 | 100 | 28000 |
| 11 | 应急逃生自救安全绳 | 消防设备 | 符合XF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JB/T8521.1-2007《编织吊索安全性第1部分:一般用途合成纤维扁平吊装带》检测要求。应急自救绳套装配置:绳包*1,8*16米凯夫拉安全绳*1根,轻质D型钩*2个,防恐慌下降器*1个,排线板*1个,扁带*1条,包绳布*1个。 1、破断强度(Φ8安全绳):≥22KN; 2、延伸率(Φ8安全绳):,当承重达到最小破断强度的10%时,安全绳的延伸率应不小于1%且不大于10%; 3、直径(Φ8安全绳):8±0.5mm; 4、耐高温性能(Φ8安全绳):经204±5℃的耐高温性能试验后,未出现融熔、焦化现象。 5、标志(Φ8安全绳):在消防用防坠落装备的显著位置有永久性的标志,其内容为:产品型号、用途、商标(或生产厂名)、批号以及生产厂名)、批号以及生产日期等。 6、安全钩:安全钩破断强度:闭口长轴:≥39kN开口长轴:≥12kN;闭口短轴:≥15kN; 7、破断强度(扁带):≥42kN(未断) 8、热稳性能:260度,1分钟,包绳布:经向≤4%,纬向≤4%,且试样表面无明显现象。绳包:经向≤4%,纬向≤5%,且试样表面无明显现象。 | 根 | 120 | 70440 |
| 12 | 消防腰斧 | 消防设备 | 符合XF630-2023《消防腰斧》检测要求。 1、基本尺寸(mm)全长285±2.5 斧头长度160±2.5 2质量(kg)≤0.8 3硬度≥50HRC。 4、电绝缘性能≥10MΩ | 把 | 100 | 15500 |
| 13 | 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 | 消防设备 | 符合GA869-2010《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检测要求。 1、保护区域头套前部与防护服领口内重叠的长度≥200mm,头套后部与防护服领口内重叠的长度≥200mm,头套侧部与防护服领口内重叠的长度≥130mm 2、面部开口边缘与呼吸防护装具面罩重叠长度≥10mm 3、面料性能阻燃性能经向续燃时间≤0s,损毁长度≤25mm,试验现象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纬向续燃时间≤0s,损毁长度≤50mm,试验现象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 4、热稳定性能尺寸变化率≤2%。 5、水洗尺寸变化率直向≤1%,横向≤1% 6、单位面积质量,两层或两层以上≥200g/m2 7、抗起球性能级不应低于3级。 8、甲醛含量≥0 9、pH值:4.0~7.5 10、整体性能:接缝强力≥1200N 11、针距密度:缝制明暗线每3cm≥13针。 12、质量≤130g | 个 | 120 | 11880 |
| 14 | 防静电内衣 | 消防设备 | 符合GB12014-2019《防静电服》和GB/T8878-2014《棉针织内衣》标准。 1、甲醛含量≤0 2、pH值4.0~8.5 | 件 | 45 | 3960 |
| 15 | 消防护目镜 | 消防设备 | 1、符合XF1273-2015《消防员防护辅助装备消防员护目镜》检测要求。 2、质量为:≤150g; 3、球镜度和柱镜度:球镜度:±0.06D;柱镜度≤0.06D; 4、棱镜度和棱镜度互差:左右镜片的棱镜度≤0.12△,水平方向棱镜度互差:基底向外≤0.75△;基底向内≤0.25△;垂直方向棱镜互差≤0.25△; 5、光透射比局部变化:对不具备滤光效果的镜片或护目镜,在以镜片的参考点为圆心,在直径为40mm的圆形区域内,或在距镜片边缘向内≥5mm的环形区域内任意两点之间的光透射比最大偏差≤5%;对装配后有滤光效果的护目镜,其左右镜片参考点所对应的光透射比值之间的相对偏差≤15%; 6、广角散射≤2%; | 副 | 60 | 3480 |
| 16 | 抢险救援头盔 | 消防设备 | 符合GA633-2006《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标准参数。 1、冲击吸收性能N:头模所受冲击力的最大值≤3780N; 2、耐穿透性能:钢锥不应与头模建立电接触; 3、阻燃性能:火源离开帽壳后,帽壳火焰应在5s内自熄; 4、热稳定性能:在温度为(180±5)℃条件下,经5min后,救援头盔边沿应无明显变形; 5、侧向刚性:救援头盔帽壳的最大变形不应超过40mm,卸载后变形不应超过15mm; 6、下颏带抗拉强度:下颏带不应发生断裂、滑脱,其延伸长度不应大于20mm; 7、质量g:≤800; | 个 | 90 | 30240 |
| 17 | 抢险救援手套 | 消防设备 | 符合GA633-2006《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标准规定; 1、阻燃性能:损毁长度≤100mm,续燃时间≤2s,且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 2、热稳定性能:整个救援手套试样和舒适层在(180±5)℃试验温度下保持5min,试样表面无明显变化,且不应有熔融、融滴和剥离现象,其在长度和宽度方向上的收缩率≤5%; 3、耐磨性能:在9KPa的压力下,经8000次循环摩擦后,试样不应被磨穿; 4、抗切割性能N:≥4; 5、耐撕破性能N:≥50; 6、抗机械穿刺性能N:≥45; 7、灵巧性能:救援手套的徒手控制百分比不应大于200%; 8、抓握性能/%:≥80; 9、穿戴性能:救援手套的穿戴时间≤10s。 | 双 | 180 | 122400 |
| 18 | 抢险救援服(夏) | 消防设备 | 符合XF633-2006《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GB/8427-2019《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XF10-2014《消防员灭火防护服》、FZ/T01034-2008《纺织品机织物拉伸弹性试验方法》规定标准。 1、色牢度原样变色4-5级;涤布沾色4-5级;粘布沾色4-5级; 2、热稳定性能经(180±5)℃热稳定性能试验后,径向1%纬向1%,且试样表面无明显变化; 3、表面抗湿性能沾水等级4-5,4-5,4-5; 4、单位面积质量:200±10g/m2; 5、断裂强力径向≥1600N,纬向≥1300N; 6、撕破强力径向≥5.2*102N,纬向≥3.0*102N; 7、阻燃性能续燃时间径向0s,纬向0s,损毁长度径向≤24mm,纬向≤24mm,燃烧时无熔融、滴落现象; 8、接缝断裂强力≥820N; 9、救援服针距密度明暗线每12针/3cm,包缝线每12针/3cm; 10、救援服色差3-4级; 11、质量≤1.1kg; 12、防静电性能≤0.3μC; 13、耐光色牢度4级符合(蓝标4级); 14、定力伸长率径向≥1.5%,纬向≥13.8%;塑料变形率径向≤0.3%纬向≤1.8%;弹性回复率径向≥84.4%纬向≥88.1%。 | 件 | 90 | 80010 |
| 19 | 抢险救援服(冬) | 消防设备 | 1、符合GB/T33536-2017《消防服装森林防火服》XF633-2006《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GB/T4802.1-2008《纺织品织物起毛起球性能测定第一部分:圆轨迹发》规定标准; 2、阻燃性能(外层面料)续燃时间:径向:0s,纬向:0s,损毁长度:径向:≤49mm,纬向:≤49mm,无融滴,无滴落; 3、阻燃性能(舒适层面料)续燃时间径向:0s,纬向:0s,损毁长度径向:≤43mm纬向≤34mm,无融滴无滴落; 4、断裂强力(外层面料)径向≥1200N,纬向≥1200N; 5、撕破强力(外层面料)纬向≥190N,纬向:≥150N; 6、断裂强力(舒适层面料)径向≥440N,纬向≥400N; 7、耐静水压性能(防水透气层面料)50.8KPa(未出水珠); 8、热稳定性(外层面料)经(180±5)℃热稳定性能试验后,沿经、纬方向尺寸变化率径向:1%,纬向:1%; 9、防静电性能:上衣带电量≤0.6μC/件,下衣:≤0.5μC/件; 10、接缝断裂强力≥700N; 11、针距密度,各部位明暗线每3cm14针,包缝线每3cm12针; 12、整套救援服质量≤1.77kg; 13、缩水率:经过5次洗涤后外层面料:径向≤0.6%,纬向≤1.0%,防水透气层面料径向≤3.6%,纬向≤3.6%,舒适层面料:径向≤2.4%,纬向≤2.0%;(提供国家认可CMA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佐证) 14、起毛起球4级。 | 件 | 90 | 80010 |
| 20 | 护肘护膝 | 消防设备 | 1、符合GB24541-2009《手部防护机械危害防护手套》检测要求。 2、耐穿刺性:≥227N。 | 副 | 115 | 12190 |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合计金额小写: 3932238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佰玖拾叁万贰仟贰佰叁拾捌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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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详见附件。
二、货物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负责产品在项目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验收合格。
(4)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现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5)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6)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货物经采购人现场验收合格后统一签收,中标人负责现场保管责任,现场卸货由中标人承担。
3.质量要求
3.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3.2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壹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货物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售后服务
4.1设备维护措施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4.1.1定期维护计划;
4.1.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4.1.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4.2故障响应时间
4.2.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4.2.2中标人在收到甲方通知12小时内必须到达指定地点维修
4.2.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3维修与备品备件服务
4.3.1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4.3.2 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壹年,国家另有保修规定的产品按照国家标准执行。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货物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3.3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只收取配件费,其它费用不收取。同时,无论采购方是否另行选择其它维保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件。
4.4培训要求:中标人应按采购人的要求免费培训设备操作人员和管理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5.其他要求
5.1供货范围:
5.1.1产品正常使用时所需的附件、工具等;
5.1.2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5.1.3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合格;
5.1.4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5.2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
5.2.1中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所投产品的附件、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等。保证产品能正常使用的附件、备品备件及项目清单中要求提供的零配件和备品备件等,并免费提供。
5.2.2中标人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行业标准。产品应该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如果因为知识产权纠纷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应按标准措施进行包装,包装物不回收。每一包装箱内应附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说明书,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的种类数量按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
5.3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要求
5.3.1设备安装调试要求
5.3.1.1货物应按照采购人确定的时间在采购人指定现场进行开箱、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及提供相应的专用工具,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5.3.1.2安装期间如造成对采购人建筑物、构筑物、环保、绿化等破坏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和赔偿。
5.3.1.3在货物安装过程中如发现货物质量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现场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5.3.1.4如果因货物运输、安装、调试等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5.3.1.5调试所需要的耗材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
5.3.1.6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5.3.2技术支持要求
5.3.2.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5.3.2.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79671.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第一次为合同签订后付合同总金额30%的作为预付款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555954.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5,说明:第二次为消防器材交付验收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661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验收合格后一年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付清余款(无息)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长沙砚瓦池支行(湖南五九达机电有限公司:1901011519100103422)
3.预付款保函:
否
甲方在本协议约定的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财务要求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因乙方逾期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交货地点:长沙市芙蓉区应急管理局指定地点。本次招标以长沙市芙蓉区应急管理局为采购单位,为长沙市芙蓉区消防救援大队采购东湖消防站采购装备器材,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免费运送至指定地点并安装合格。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投标文件要求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投标文件要求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投标文件要求
(6)履约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要求进行验收,按照一般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按招投标文件要求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乙方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2)乙方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乙方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3)如采用乙方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货物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的违约责任
(1)乙方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期,或整改完毕申请复验时间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期的(由甲方组织验收期间的时间不计算在交货期限内,申请延迟交货的以延迟交货时间计算),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逾期交货标的物总金额的 0.0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由甲方直接在待付货款中扣除)。
(2)乙方未在验收情况告知函规定的整改期限内(不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期30个日历日,且由甲方组织验收期间的时间不计算在交货期限内,申请延迟交货并经甲方同意的项目以延迟交货时间计算)整改完毕并申请复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申请复验标的物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资金。
4.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违约责任
(1)乙方标的物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经整改后复验合格,但申请复验时间已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期的(由甲方组织验收期间的时间不计算在交货期限内,申请延迟交货并经甲方同意的项目以延迟交货时间计算),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部分总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由甲方直接在待付货款中扣除)。
(2) 乙方标的物第一次验收不合格且整改后复验仍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复验不合格标的物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预付款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计息,并将本息退还至甲方账户)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资金。
5.售后不满足要求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照售后服务要求以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售后服务计划履约的:甲方有权约谈乙方负责人;若乙方出现两次及以上违反该款规定的行为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并视情形上报财政、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
(2)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未按时提供质量保修,甲方有权自行寻找维修机构,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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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 法定代表人: | 谢耀辉 | 法定代表人: | 王榕骞 |
| 委托代理人: | 无 | 委托代理人: | 王榕骞 |
附件列表:
- 合同明细.xls
- 合同明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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