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上海轨道交通部分线路广告媒体资源合作项目
谈判公告
上海轨道交通部分线路广告媒体资源合作项目已具备釆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项目谈判活动。
上海轨道交通部分线路广告媒体资源合作项目,采购人为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申通地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项目谈判活动。
1.采购内容及期限
1.1采购内容
上海轨道交通已投入运营的3号线、4号线、5号线、6号线、10号线、12号线、13号线、15号线、17号线、浦江线、市域机场联络线(首通段)广告媒体资源经营权(包括上述线路尚在规划建设中的延长线)。
1.2项目范围
1、上海轨道交通已投入运营的3号线、4号线、5号线、6号线、10号线、12号线、13号线、15号线、17号线、浦江线的项目范围具体包括:
1)站台、站厅范围内灯箱类、粘贴类广告;
2)列车内外车厢粘贴类广告;
3)实物展示类广告、创意媒体、悬挂式广告等(具体事项均需地铁方审批);
4)数字类媒体广告。
不包括:正在履约期内的站厅现有LED显示大屏、车站出入口媒体、便民信息类媒体(包括但不限于便民服务类如地图册等项目)、部分通道、站厅站台内各类导向及声音类媒体(便民服务信息语音播报)、站台及列车内PIS系统电视屏及延伸媒体、拉手广告,以及地铁规定禁设的各类媒体项目。上述LED显示屏、拉手、楣头、通道、玻璃贴等广告资源,采购人后续视情形纳入本项目范围并按相关流程确定对应金额。
2、市域机场联络线(首通段)的项目范围具体包括:
1)站台、站厅范围内灯箱类、粘贴类广告;
2)列车内外车厢粘贴类广告;
3)LED显示屏、拉手、楣头、玻璃贴。
市域机场联络线(首通段)包括7个车站,具体为上海虹桥2号航站楼站、中春路站、景洪路站、三林南站、康桥东站、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站、浦东1号2号航站楼站。
上述广告发布中的公益广告发布数量不低于10%,公益广告包括上海地铁社区网格化党群宣传及公共文化宣传的阵地(具体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其中,LED 显示屏的日常管理及技术措施应当符合轨道交通安全防控管理要求。
1.3项目期限
自合同签署日起至2036年12月31日止(其中包含4个月的免租期)。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2.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最近五年(2020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审计报告》记载的每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审计报告》,合并口径);
2.3供应商经营范围中应包含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等广告业务事项;
2.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包括但不限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具的15日内《企业信用报告》);
2.5近三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内未发生过重大违约情形;
2.6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响应;
2.7当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采购文件:
1)通过专业版天眼查(pro.tianyancha.com)查询,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不得采用委托、代持、挂靠等方式参与交易。
2.9供应商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具有合作意愿的供应商可于2025年7月28日16:30前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shmetro.com)进行线上采购文件获取申请,申请时须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自行提出申请的,则无需提供);
3)营业执照。
特别说明:因系统设置原因,只能以pdf格式上传资料,且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并包含以上1)-3)的所有内容。
3.2完成线上申请的单位可于2025年7月23日-2025年7月28日,每天9:00-11:30,13:30-16:30电话联系采购代理公司进行远程购标,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通过转账方式支付。
3.3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购代理有权拒收其提交的相应文件。
接受文本费的账户信息:
户 名: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31001550400055646341
行 号:105290036005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本项目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1日10:00:00 时(北京时间)。
4.2本项目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上海市桂林路909号招标中心(原七号楼)三楼2号评标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相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4本次采购合同以电子签章形式签订,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前前往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ps.shmetro.com)申请办理“单位数字证书”用于合同电子用印。如有疑问可联系管理人员,电话:63189188-603303,邮箱:232811902@qq.com。
5.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5年8月4日9时00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上海市桂林路909号招标中心(原七号楼)三楼2号评标室。
6.公告媒介
本采购公告同时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hggzy.com、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ps.shmetro.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等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申通地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09室
联系人:沈宁宁、吕尤佳
电话:17702191801(沈)、13585994141(吕)
传真:021-32557272
EMAI:lyj@shbi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