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县经济开发区包装机械产业园孵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光县经济开发区包装机械产业园孵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已由
东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东发改字[2024]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东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东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8863.6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2200.00万元;建设规模:建设孵化器1栋及标准厂房2座,总建筑面积43000平方米,建设地点:河北东光经济开发区包装机械产业园内。计划监理服务期: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730 个日历天。
??2.2招标范围:东光县经济开发区包装机械产业园孵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1.1.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3.1.2.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3.1.2.2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3.1.3信誉要求:3.1.3.1投标人自2022年12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拖欠农名工失信联合惩戒(以评标专家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无需放入)。3.1.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其他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满足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附件人员配备标准。配备≥5人,其中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2人。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18
09:00至2025-12-2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1-0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方式评审并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2)招标代理费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取;付费主体为“招标人”。(3)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认定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河北旨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周丹丹,
联系电话:18603170049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17-7809193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的电子交易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供投标人免费使用。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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