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5111132025000046-1
二、合同名称:乐山市金口河区和平彝族乡桠溪村1组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11132025000046
四、项目名称:乐山市金口河区和平彝族乡桠溪村1组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乐山市金口河区和平彝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和平彝族乡桠溪村2组
联系方式:13551676135
供应商(乙方):浙江振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东和乡十里坪村卓溪自然村583号
联系方式:8778799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乐山市金口河区和平彝族乡桠溪村1组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 1(项) | ¥2,407,801.85 | ¥2,407,801.85 | 1、工程总日历天120天。2、缺陷责任期12个月。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达到付款条件15日待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合同 总金额的30%,完成工程量80%,达到付款条件15日待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9%,项目竣工通过验收审计后达到付款条件15日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8%,.缺陷责任期满一年后,无质量缺陷,达到付款条件20日,支付财评结算评审金额的3%。4、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5、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合同金额: 2,407,801.85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万零柒仟捌佰零壹元捌角伍分
履约期限:2025年08月15日至2025年12月15日
履约地点:乐山市金口河区和平彝族乡桠溪村1组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