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同翔高新城文化中心(设计“评定分离”) 已由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以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下达2025年第十八批市级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厦发改投资[2025]288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厦门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其他项目 ,招标人为 厦门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位于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 。
2.1.2.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主要在行勤路与启行路交叉口东侧新建文化中心1座,总用地面积约31064.7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789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61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179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37890平方米。容积率:0.839,建筑密度:≤35%,工程建设规模最终以规划审批为准 。
2.1.3.投资总额:人民币 30852.7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24544.33 万元。
2.1.4.最高投标报价限价:设计费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670.7249万 元,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勘察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 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2.2.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2.3.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含估算、日照分析、三维建模、海绵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含主体及基坑)]、施工图设计[含绿建及海绵、指标核算(含面积预算)]、投资估算、概算文件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及施工过程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并提交相关资料 。
2.2.4.内容:
(1)设计内容: 建筑安装工程设计、二次装修工程设计、室外总体工程设计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满足本工程的土建工程(含钢结构、装修工程、门窗工程含二次深化设计、建筑幕墙含二次深化设计 );安装工程(含智能化工程、三网合一、抗震支架专项设计 );室外工程(含用地范围内的道路及管线迁改、室外综合管网、室外运动场、绿化景观及效果图、海绵城市设计、大门、围墙、夜景照明);正式用电工程、临时用电工程、电气、设备、配电室(土建部分)、标识标牌设计、人防工程;日照分析、防洪防涝、三维建模、绿色建筑二星设计及咨询;第三方消防审查、节能专篇、构造柱平面布置图、外墙内保温平面布置图、后评价报告,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专业工程。
(2)工程勘察内容: / 。
2.2.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的范围和内容:包括/。
2.2.6.标段划分: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资质。
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0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
3.5.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所有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招标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 个标段。
3.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7.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招标项目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项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18 至 2025-08-06 ,每天上午09时 00分00 秒 至12时00 分00 秒 ,下午13时00 分00 秒 至 17 时00 分00 秒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采用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打开。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7. 定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法:直接票决法。
8.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8.1.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8.2.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8.3.投标保证金递交的金额: 10万元 。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08-0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联合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CA证书加密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开标时由上传此投标文件的单位CA证书解密。
9.2.逾期递交至指定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10.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布塘中路11号5#综合楼第八层801
邮编: 361112
电话: 0592-7271266
传真: 0592-5719816
联系人:沈慎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滨西路9号亿力大厦15A
邮编: 361000
电话: 13696996680
传真: 0592-2211500
联系人:郑智娴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120.41.36.88:9101/xmjy/
联系电话: 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 号建设大厦4楼
联系电话: 0592-8123514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2-2677186、 0592-2677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