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河干流米易县麻窝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澄清(01)号
致潜在投标人/投标人:
我单位招标的安宁河干流米易县麻窝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收到质疑,质疑相关内容如下:
1、质疑标题:关于验收规程、报价评分、业绩要求的质疑
2、质疑内容: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关键性项目节点由招标人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等规定确定。”目前执行的是《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25)版,2008版已废止。
(2)该项目招标文件分值设置不合理,投标报价分值应不超过60%,而该项目招标报价分值设置为65分。
(3)由于近几年建筑行业工程项目减少,当地政府均大力提倡扶持本地施工企业,要求本地施工企业积极参与本市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以促进攀枝花市本地建筑企业发展。特别是近几年水利行业项目竞争激烈,较大的水利项目均由外地施工企业承担实施,本地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从施工业绩方面看,虽然我公司在近几年水利项目施工业绩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我公司作为攀枝花市本地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有较多历史业绩均能够满足要求。在此,我公司迫切希望能为攀枝花市水利行业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但经我公司对本地企业的了解,近几年本地企业均没有400万以上的业绩,建议取消此次招标业绩要求。
我单位就以上质疑内容澄清如下:
1、本次招标招标文件采用的是《攀枝花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暗标盲评版)(2025年版),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0.9款”中的“关键性项目节点由招标人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等规定确定”为固定内容,编制招标文件时无法修改。
鉴于此类情况,范本中与现行规章、规程等相冲突的,招标人/项目业主在签订合同时予以修正明确。
2、《攀枝花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暗标盲评版)(2025年版),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1款”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其中:施工组织设计:15~20分(暗标);项目管理机构:5~15分;投标报价:≥50分;其他因素:5~20分。
本次招标投标报价分值权重为65分,符合“投标报价:≥50分”。
3、类似业绩
本次招标工程非工艺复杂,技术难度高等的特殊项目,故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具有一个已完工或正在施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并未与相关类似业绩要求的规定相抵触,故不取消此次招标的业绩要求。但鉴于近年来的市场形式和其他影响建筑行业的诸多因素,招标人将在以后的招标项目中酌情考虑减小类似业绩规模的要求或是对类似业绩不作要求。
感谢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的参与和对我们招标工作的支持。
特此澄清。
招 标 人:四川安宁水务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瑞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