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梅毒和丙型肝炎病毒三联检测试剂(胶体金法)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荔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梅毒和丙型肝炎病毒三联检测试剂(胶体金法)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国瑞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邮箱:gdgrzb@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250305-GT440103-89
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梅毒和丙型肝炎病毒三联检测试剂(胶体金法)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8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8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艾滋病、梅毒和丙型肝炎病毒三联检测试剂(胶体金法)):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有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 | 艾滋病、梅毒和丙型肝炎病毒三联检测试剂(胶体金法) | 11900(人份)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7个工作日内交货。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相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适用。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艾滋病、梅毒和丙型肝炎病毒三联检测试剂(胶体金法)):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①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且符合要求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所投产品为药品,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且符合要求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且符合要求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②所投产品为药品,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且符合要求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9日至2025年08月08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国瑞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邮箱:gdgrzb@163.com)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登记获取
售价:500元/采购包
支付方式:
1)银行转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信支行
开户名:广东国瑞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账号:3602010609200458381
注: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0号时代广场中座1105E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0号时代广场中座1105E室
六、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广东国瑞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www.great-td.cn/)。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需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加盖供应商公章):
①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③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提交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④提供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格式按本公告附件),加盖公章。
⑤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广州市荔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梅毒和丙型肝炎病毒三联检测试剂(胶体金法)采购项目+报名费+采购包名称,扫描件加盖公章。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信支行
开户名:广东国瑞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账号:3602010609200458381
注:供应商需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dgrzb@163.com,标题为“报名资料+(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在邮件中留下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确认其资料无误后视为报名成功,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将通过回复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适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荔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广州市中山八路周门西街32号
联系方式:020-810208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国瑞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0号时代广场中座1105E室
联系方式:020-262864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262864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