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永顺县集镇供水规模化项目龙寨水厂(水厂建设、输配水管网铺设和安装工程)(第二次)(项目名称)永顺县集镇供水规模化项目龙寨水厂(水厂建设、输配水管网铺设和安装工程)(第二次)(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永顺县集镇供水规模化项目龙寨水厂(水厂建设、输配水管网铺设和安装工程)(第二次)已由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2023]316号、[2025]236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永顺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地方专项债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永顺县集镇供水规模化项目龙寨水厂(水厂建设、输配水管网铺设和安装工程)(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人为永顺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永顺县集镇供水规模化项目龙寨水厂(水厂建设、输配水管网铺设和安装工程)(第二次); 2.2供货地点:永顺县万坪镇; 2.3项目基本情况:龙寨水厂设计供水规模6000m?/d,水源取自杉木河水库,供水范围涉及到万坪镇的政府机关、学校、安置区、龙寨村、河东社区、河西社区等,受益人口2.7万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工程、输水工程、水厂工程、配水工程等内容; 2.4采购预算:3636.54万元;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其他:交货期:5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无特定资质条件 ?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给水用聚乙烯(PE100级)管材)生产厂家须具有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给水用聚乙烯(PE100级)管材《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最低配备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 (5)财务要求: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无不良履约记录。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项目的制造、供货要求; ②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事业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6)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7)其他要求: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招标项目接受不超过2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1.2如投标人为所投设备制造商对本标段授权的合法代理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且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1)所投设备代理商须获得设备制造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具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标段授权书; (2)o资质要求: / 。□其他要求 (如有)。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o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类似业绩要求: o不要求类似业绩; 要求类似业绩: 投标人类似业绩 o投标货物类似供货业绩 近5年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超过1700万元的含PE给水管材的供水项目业绩(货物规格、参数、数量、质地、结构、单项合同额等特征或指标,招标人根据采购货物情况选取1-2项指标填写)。(根据《导则》业绩指标信息项规定,规模比例不超过招标项目采购标的规模比例的50%,四舍五入取整。) 注:类似业绩关键技术指标及证明材料由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主体库中自行录入,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证明材料与所填报的评审关键信息进行评审。 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可查询(提供截图),否则不予认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合同协议书或设备进场验收证书为准。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中采购人签字日期为准。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发包人)名称与合同协议书甲方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资料予以说明,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集成和招标人选择经销商的项目除外)。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采购的招标项目)。 3.6其他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详见外网公告时间在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量清单、合同条款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外网公告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2。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和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或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本招标项目采用机器管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777-7016,0731-84807016。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永顺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永顺县灵溪镇城中社区湘潭路121号 联系人:杨世朋 电话:18508476564 传真:/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_ 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龙路199号麓谷商务中心A栋804 项目负责人:张鹏 项目组其他成员:吴彦、王娟 电话:18974398337、17374343330 传真:/_ 电子邮件:253869927@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永顺县水利局 地址:永顺县灵溪镇城中社区湘潭路121号_ 电话:0743-522292 -10-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