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圩镇人民政府本级泗阳县裴圩镇农产品加工标准化厂房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裴圩镇人民政府本级
项目名称:泗阳县裴圩镇农产品加工标准化厂房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泗阳县裴圩镇人民政府拟计划购买1栋不少于6900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租赁给企业使用,用于农产品加工等。标准化厂房需在裴圩镇工业园区内,厂房手续齐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本项目于2025年9月26日、2025年10月16日两次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单位不满三家,项目废标。两次公告发布期间,仅有泗阳县乐裴实业有限公司作出实质性响应,公告期间未收到供应商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经专业人员论证:泗阳县裴圩镇农产品加工标准化厂房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无不合理条款,采购需求合理,公告时间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泗阳县乐裴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泗阳县裴圩镇前进路2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23MA1X6EJY9Y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7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论证的专业人员 1、 吴娟 泗阳县水利局 工程师 2、田利娟 泗阳县检测中心 高级工程师 3、陈刚 泗阳县众东灌区 工程师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戴亮
联系地址:泗阳县裴圩镇
联系电话:13815728008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黄燕
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双子楼东楼8楼
联系电话:0527-85229058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正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泗阳县金色家园西门
联系电话:15189071673
六、附件(见附件)
附件: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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