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旭阳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煤气管网项目
澄清公告(第二次)
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人要求,现发布澄清公告(第二次),澄清内容如下:
1、计划工期:招标文件资审文件工期修改为61个日历天(开始当天不计入)
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09 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 10月31日
2、招标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修改为以下内容:
18.合同价格范围:
18.1固定总价包含图纸范围内的土建、钢结构、管道、管件、阀门、设备、电仪安装等全部工程、施工路由范围内的地下管线探测排障、场地平整、土方开挖回填、基础处理、原路面开挖恢复、占道、按规定设置煤气标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单价措施费、规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费、机械进出场、其它总价措施费、设备和材料卸车、保管及二次倒运费、损耗以及施工期间办理各种审核登记费和向有关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报检费、设备及钢结构探伤拍费、基坑边坡支护、降水、专家论证费、渣土消纳费等一切费用,不含外部协调、地面以下以上管线、建筑构筑物及草皮以外的绿植恢复。以上仅为可预见的施工状况,不可预见的施工状况,双方另行协商。
18.2涉及第三方检测的由发包人进行委托,承包人承担费用。
18.3施工所需的水、电承包人根据施工现场自行考虑且费用自行承担。若使用发包人水电的,挂表计量、按月据实缴纳。
18.4价格调整及依据:
18.4.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除价格允许调整范围及施工范围发生变化时,其余任何情况下固定总价不做调整。极端不可预见的施工状况,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18.4.2价格允许调整范围:
18.4.2.1图纸变更及施工范围发生变化,固定总价相应增、减。
18.4.2.2 清单工程量调整:实际结算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偏差在±3%(含)不予调整。超出±3%予以调整,调整原则仅调整超出±3%部分工程量(注:调整工程量=(实际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工程量*±3%(实际工程量大于清单工程量时取“+”,反之取“-”))。
18.5调整依据:
18.5.1依据合同固定总价清单报价明细组成。
18.5.2固定总价清单报价明细中没有的价格,执行江西省2017系列定额及配套费用标准文件,人工调整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赣建价【2020】5号文”执行,材料价执行施工当月的《江西省造价信息》,信息价缺项由甲方认质认价。
3、开标日期顺延至2025年8月27日 9时30分。
萍乡旭阳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