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JF219-3C1、5C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超微量天平、减压平行浓缩仪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包5:▲1.16盖板具有翻盖式助力方式,并且可停留在任意位置不会因重力自己下压,防止工作人员放样取样时砸伤;同时配合电磁吸(或其他方式),可实现盖板的快速下压,无需手动拧紧操作即可对样品瓶进行高效真空密封,样品完成后软件一键泄压打开。(请提供实拍图片证明并加盖公章)。条款更改为:▲1.16 ≥16位冷凝回流装置,可对≥16位浓缩杯中上段进行冷凝模块,通过内壁局部制冷,将挥发的部分气态目标物和溶剂重新冷凝在样品管壁,进而冲刷样品管,提高易挥发物质的回收率。(需提供冷凝回流装置实拍图和软件控制界面截图证明)。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包5:★1.17可选每个通道独立控制,可自动定容到1mL,单个样品独立控制,不影响其他样品运行;实验样品数量可由软件自由设置,其他不运行的通道无需放置空管或者堵住通道。(请提供实拍图片证明并加盖公章)。条款更改为:★1.17主机具备盖板助力机构:助力行程≥100mm,可在垂直方向进行平行上下移动,并自动对齐密封样品盖板和样品瓶。(需提供助力行程≥100mm实拍图并说明)。
3、原采购包5技术评分1-14根据投标人所提供设备满足:“▲1.16盖板具有翻盖式助力方式,并且可停留在任意位置不会因重力自己下压,防止工作人员放样取样时砸伤;同时配合电磁吸(或其他方式),可实现盖板的快速下压,无需手动拧紧操作即可对样品瓶进行高效真空密封,样品完成后软件一键泄压打开。(请提供实拍图片证明并加盖公章)。”条款要求的得4分。投标人需按照第五章/2.技术响应要求/2.1.2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并在佐证材料上标示对应的内容,否则不得分。更改为:根据投标人所提供设备满足:“▲1.16 ≥16位冷凝回流装置,可对≥16位浓缩杯中上段进行冷凝模块,通过内壁局部制冷,将挥发的部分气态目标物和溶剂重新冷凝在样品管壁,进而冲刷样品管,提高易挥发物质的回收率。(需提供冷凝回流装置实拍图和软件控制界面截图证明)。”条款要求的得4分。投标人需按照第五章/2.技术响应要求/2.1.2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并在佐证材料上标示对应的内容,否则不得分。
本更正公告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更正公告中未体现,则仍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建港路2165号
联系方式:钟老师 13606032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室
联系方式:吴翠萍0592-5990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翠萍
电 话: 0592-5990718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