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GC-SL-2025033禹州市水利局禹州市常庄下泉等10座塘坝水毁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禹州市常庄下泉等10座塘坝水毁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禹州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禹州市常庄下泉等10座塘坝水毁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2.2项目编号:JSGC-SL-2025033
2.3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主要对古城镇常庄坝,鸠山镇下泉坝、赵庄坝、白龙湾坝、张家门坝,花石镇龙潭寺坝,朱阁镇吓水河坝,神垕镇明山湖坝、梁桥坝,鸿畅镇岘口坑塘等10座塘坝恢复重建修复。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如有)及答疑纪要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5054108.73元。
2.7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9发包方式:总承包
2.10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出具加盖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投标人拟任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
3.5投标人需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6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scjg.mwr.gov.cn/)”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的为准),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应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同时具有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关系);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费用:不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7月2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2 开标地点: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9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须到达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从“网上开标大厅”进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在“今日开标项目”中选择投标项目,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签章等。
6.3投标人未按规定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水利局
地址:禹州市禹王大道东段176号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0374-6068718
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禹州市荟萃路15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237466887
监督部门:禹州市水利局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4-6068646
温馨提示:
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地址为http://117.159.53.11:60632。
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使用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均可)
2.1 投标人需提前自行联系CA数字证书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
2.2 投标人需提前自行联系CA移动数字证书的服务机构办理移动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CA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手册》)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4.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5.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5.1 文件制作
(1)投标人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下载入口:《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登录页面—“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
(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5.2一个标段对应生成2份电子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和.nXCSTF),其中后缀格式为“.XCSTF”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以双信封形式密封的公路工程项目,一个标段对应生成4份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后缀格式为.tXCSTF和.nXCSTF;商务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和.nXCSTF),其中后缀格式为“.tXCSTF”和“.XCSTF”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5.3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6.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6.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6.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6.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会显示成功上传。
备注:投标人可在上传页面进行模拟解密,以验证是否能够成功解密。
7.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7.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前请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相关内容。
7.2投标人应按《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提前设置好浏览器,并于开标时间前登录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7.3按照“网上开标大厅”公告栏中的系统提示,投标人应在“标书解密”环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自代理机构点击“开启投标解密”按钮后投标人解密,系统初设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如因网络、系统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7.4在“唱标”环节,投标人应对唱标内容进行确认,投标人未确认唱标内容的,视同对唱标结果无异议。
7.5 在“开标结束”环节,投标人应在《开标情况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7.6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异议,可在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发起异议”中提出。
8.评标依据
8.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8.2评审期间,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进行答复。同时,投标人应在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手机)畅通。
备注:交易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374-2961598
清单技术支持: 182360168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