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尖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FZC‑2026‑B‑033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西区尖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5.0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河西区尖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西区尖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西区尖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西区尖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的,对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评审结束时间。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电子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件;
(2)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5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22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填发表售领取;售价:300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8日 09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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