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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徒区202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丹徒区202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镇江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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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徒区202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由镇江市丹徒区经济发展局

镇徒经发【2025】6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丹徒区202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镇江市丹徒区

2.1.2建设规模:新建村庄污水管线约43.1公里。管径为 DN50-DN300;新建污水处理设施7套,配套新建检查井 775座,接户井2379座。本项目涉及19个自然村,纳管治理村庄12个,收集生活污水量约6.6万吨/年 (179.67吨/天 )。

2.1.3合同估算价: 2212.68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7月1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8月9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11月7日

2.1.5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4)运维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丹徒区202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项目采用EPC+O模式建设,主要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维等全过程。主要工作内容;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等国家规定的专项验收工作等全面负责。1.设计部分: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 2.采购、施工部分: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等;3.二年运维服务期;4.应由中标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及等级要求:企业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A)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市政行业(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

(B)施工资质:同时具有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1)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3)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中单位的在职人员,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应同时满足第3.5或3.6项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3.3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工程总承包中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者

“施工工程中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C)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D)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E)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近两年内自2023年5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近一年内自2024年5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近三个月内自2025年2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1100万及以上的给排水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非公开招标项目无需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官方网站)或“四库一平台”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网站须提供截图及网址链接。)

(2)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1100万及以上的给排水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非公开招标项目无需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官方网站)或“四库一平台”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网站须提供截图及网址链接。)

(3)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1100万及以上的给排水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非公开招标项目无需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官方网站)或“四库一平台”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网站须提供截图及网址链接。)

类似工程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3.5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质,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C)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工程总承包中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者 “施工工程中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D)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E)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B)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C)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提供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的社会保险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交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1.如申请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情况的(结果按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施工单位(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单位)为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7)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三家单位组成。

3.10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11本项目招标人公布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0时0分至2025年6月5日24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zhenjiang.gov.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5元(含手续费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7月1日9时30分。(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第一阶段:先进行初步评审,含形式性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再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方案设计文件(总分35分)评审。在方案设计文件合格(得分21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得分汇总排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得分相同的单位并列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合格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5家,取前5名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如果合格投标人数量小于5家大于等于3家时,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如果合格投标人数量小于3家时,则终止本次招标程序,重新招标。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经济部分(仅针对通过第一阶段评审的投标文件),商务经济部分包括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机构,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

综合评估法一:适用于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工程总承包招标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市场信用评价:4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7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0-2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0-2分)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0-2分)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0-1分)

2.技术方案(15分)

1.技术方案因地制宜,结合现场实际情况。(0-1分)

2.总体布置(总平面设计)、节点方案。(0-1

分)

3.是否有主要排水干线、次干线平面、纵断面设计图,并列出主要管材工程量表。(0-8分)

3.设计原则。(0-0.5分)

4.设计依据。(0-0.5分)

5.各主要工程设计方案。(0-4分)

3.设计深度(5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0-2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0-3分)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0-1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0-1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0-1分)

5、经济分析(5分)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0-1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0-2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0-1分)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0-1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48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或公证处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小微企业单独参与投标或小微企业之间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评标时在原报价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报价得分。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且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评标时在原报价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报价得分。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优惠政策。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对应的行业为“建筑业”。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0-2分)

2.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0-2分)

3.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0-2分)

4.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0-1分)

5.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0-1分)

6.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0-1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每超出1页扣0.1分,扣完为止。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2分)

项目管理机构(2分)

(1)排水专业技术负责人1名: 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0.25

分。

(2)运维负责人1名: 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污废水处理工证书的得0.25 分。

(3)运维技术人员4名:具有潜水作业人员(市政类)证书(1名)得 0.25 分,最高得 0.25分;水质检验资格证书(1名)得0.25 分,最高得 0.25 分;有限空间作业证书(2名),每有1名得 0.25 分,最高得0.5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得0.5分。

备注:

(1)以上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所需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1-4项)一人一岗,不得兼职,且不得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兼任。否则不得分。

(3)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的社会保险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交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4分)

投标人(施工企业)市场信用评价(4分)

投标人(施工企业)市场信用评价得分根据投标截止时市住建局网站公布的当时段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按照信用等级折算相应信用得分,信用等级A级得4分,B级得3.2分,C级得2.4分,D级得1.6分,E级得0分。

备注:

(1)投标截止时,市住建局网站公布的当时段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无投标人信用评价数据的,信用评价得分为0分;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信用得分按照联合体各成员中最高等级折算得分计算。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9.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前按要求提交:

一、选择电汇形式提交的:

1、投标保证金需从企业法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上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00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账号。虚拟子账号需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获取子账号”

后随机生成的子账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 0511-89988189。

户 名: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徒支行;

2、投标保证金提交账号与企业信息库中基本存款账户的账号不符或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开户许可证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否则不予认可。

3、 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人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提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退还时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异议、投诉等特殊情况,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选择保险、保函、担保等形式提交的:

选择采用保险、保函、担保形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请将相关提交凭证扫描上传至投标标书的“投标保函凭证”章节中,具体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投标保函递交方式的通知》(镇政服〔2022〕42 号)。

9.2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10.其他

10.1 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信息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请潜在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务必检查信息库扫描件链接正常打开和显示,以免影响正常评审。

10.2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10.3 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类似工程业绩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将被公示1个月,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其投标。

10.4 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10.5投标人根据《关于启用省主体信息库的公告》要求,及时于省统一主体库录入相关材料,避免影响招投标活动。

11.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镇江市丹徒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1-88991638;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一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丹徒区勤政路1号

地址:镇江市丹徒区驸马街108号602

邮编:212000

邮编:212000

联 系 人:夏烈

联 系 人:祝工

电话:18052812806

电话:1891344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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