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渝双城经济圈川渝高竹新区制造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南部片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一时代长安路项目勘察设计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成渝双城经济圈川渝高竹新区制造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南部片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一时代长安路项目勘察设计”项目的答疑及补遗内容发布如下,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一、答疑部分
序号 | 提问内容及回复 |
1 | 施工图技术审查报告书是否能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
2 | 分公司人员社保能否满足招标文件中的人员要求? 回复:满足要求。 |
3 |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4中招标项目名称为“成渝双城经济圈川渝高竹新区制造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南部片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一时代长安路项目勘察设计勘察设计”,与其它地方的项目名称不一致,此处项目名称是否多了“勘察设计”,请明确正确的项目名称。 回复:项目名称以:“成渝双城经济圈川渝高竹新区制造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南部片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一时代长安路项目勘察设计”为准 |
4 | 请问”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是否满足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 回复:满足要求。 |
5 | 请明确评审委员会是否有招标代表? 回复: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
二、补遗通知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1.11.2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仅限于本项目使用。”
对应部分修改为:
“1.11.2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无。”
本答疑及补遗通知是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已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补遗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补遗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四川高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3日
[50000120250613021020101].CQCF答疑补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