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2026年-2028年布草洗涤服务
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三、技术规格:一、项目名称:2026年-2028年布草洗涤服务
二、项目预算:479000元/年,采购二年,二年总预算958000元,合同一年一签。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服务范围为院本部(曙光南路769号)及梅花分院(长沙县江背镇),服务含患者约2400位、工作人员约670位及其他公共区设施设备相关布草的洗涤,洗涤内容包括窗帘、病人被服、衣物、员工工作服、值班被服等(详见布草洗涤服务清单)。
洗涤服务清单
名称 | 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窗帘 | 付 | 4.2 |
毛巾被 | 床 | 4.2 |
棉裤 | 件 | 3.5 |
棉衣 | 件 | 3.5 |
毛毯 | 床 | 3.0 |
绒衣裤 | 件 | 2.9 |
长裤(秋裤) | 条 | 1.7 |
工作服(长袖) | 件 | 1.5 |
上衣(外套、秋衣) | 件 | 1.7 |
工作服(短袖) | 件 | 1.3 |
被套 | 床 | 2.1 |
床单 | 床 | 1.7 |
衬衣 | 件 | 1.4 |
短衣裤 | 件 | 1.1 |
枕套 | 个 | 0.5 |
被芯 | 床 | 10 |
卫生衣 | 件 | 2.9 |
卫生裤 | 条 | 2.9 |
枕芯 | 个 | 2.1 |
厚垫布 | 块 | 2.9 |
白垫絮 | 床 | 2.9 |
小尿布 | 块 | 0.5 |
马裤 | 条 | 1.7 |
中单 | 床 | 1.7 |
工作裤 | 条 | 1.3 |
浴巾 | 条 | 1.7 |
袜子 | 双 | 0.3 |
帽子 | 个 | 0.3 |
椅套 | 个 | 0.8 |
桌布 | 个 | 3.0 |
备注:本项目品目上限值见上表,本项目采用优惠率中标。如有表中未列示价格的品目,则参照类似品目价格计价。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服务时间合同中进行约定。
2、付款方式:洗涤费用的支付为每月按实结算,由采购人进行服务考核及数量核对后,中标方根据考核结果和实际洗涤金额开具票据送至采购人,采购人结算费用至中标方账号。
3、投标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物品洗涤、配送等服务的相关费用。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所产生费用均已含在各单价中,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五、服务标准:(一)洗涤要求
★1、中标方承诺符合医院布草洗涤行业标准(投标时应出具承诺书)。
序号 | 服务指标 | 标准 | 备注 |
1 | 布草合格率 | ≥95% | 即每天送回各部门干净医疗布草的合格率≥95%,返洗率≤5%。 |
2 | 布草的缝补率 | ≥95% | 根据客户的要求,在进行每天的应缝补和每个星期的两次集中缝补后, 缝补合格率应≥95%。 |
3 | 布草收送及时率 | ≥98% | 全年包括不可抗因素之内,收送医疗布草的车辆准时率≥98%。 |
4 | 科室回访数 | ≥90% | 每月对相关科室做回访,及时根据客户反馈的意见做出整改。 |
5 | 客户回访满意度 | ≥95% | 回访后,公司进行相应的整改,在进行内部检查时,应得到大部分使用部门的认可,以便进行监督。 |
6 | 客户投诉处理率 | 100% | 公司承诺要进行及时的投诉反馈处理,根据实际情况,立即整改或约期整改,以便更好地服务广大客户。 |
2、工作服袖口、胸前要特别注意去污处理。
3、对于沾染污垢或被染色的部位,应做到清洗还原后与布料原色基本保持一致。
4、洗涤物的过水漂洗要透彻,避免因洗涤剂残留而出现泛黄变色或触摸布类表面有黏涩感。
5、使用的洗涤剂必须是经采购方认定的合格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洗涤技术指标合格,洗涤污水排放指标符合国家要求。洗涤剂用量按洗涤产品标准执行。脏污织物应先洗涤后消毒,根据医用织物使用对象和污渍性质、程度不同,分机或分批洗涤、消毒。感染性织物宜采用专机洗涤、消毒;重复使用的被阮病毒、气性坏疽、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或其他有明确规定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感染性织物,以及多重耐药菌感染或定植患者使用后的感染性织物,应先消毒后洗涤。(消毒方法参照WS/T508-2016)。
▲6、医院部分染污织物为患者自带衣物,颜色不统一,中标方需做好衣物不发生相互染色、混淆丢失的措施,根据需求不排除每个科室染污织物需分开清洗。
(二)分类和消毒要求
1、病人病服和医务人员衣物(值班被服及工作服等)必须分类和专机洗涤,不得混洗,我院衣物不能和其他医院的衣物混合洗。
2、严格执行医院各类被服洗涤过程的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污染。
3、对于血液、体液污染及有传染病等织物应分区、专机洗涤,遵守先消毒——洗涤流程。
4、感染性织物每次投放洗涤设备后,应立即选用有效消毒剂对其设备舱门及附近区域进行擦拭消毒,消毒方法参照WS/T367执行。
5、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对污染区的地面与台面采用有效消毒剂进行拖洗/擦拭,消毒方法参照WS/T367执行;清洁区的地面、台面、墙面应每天保洁。
▲6、中标方每半年对工作人员手、物体表面进行1次卫生学抽查,符合GB15982III类环境规定。
(三)收集、运送要求
1、中标方需具备接送货物车辆运输条件,需为采购人的被服洗涤业务提供足够的运输车辆,清洁与污染织物应分车辆接送、不得同时接着清洁与污染织物。车辆进入医院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定。
▲2、中标方准备收污被服及送干净被服的布袋或包布并颜色区分,且布袋或包布每次洗涤、消毒;需在各科室分别放置专用收纳筐,严格区分清洁布类与污染布类,并确保收纳筐标识清晰醒目;每天负责到科室收好污染织物至统一区域打包,做好标识。
▲3、下收下送次数:要求每天(包括节假日)上午收送一次(时间约3-4小时),下午根据科室需求增加收送次数,需要送到每层楼每个科室(院本部12个临床科室,梅花分院2临床科室)。每天在规定的时段下收下送,收送时段及次数可根据医院要求协商调整。
▲4、中标方根据医院需求,尽量固定人员在医院驻点进行收送,收污衣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如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帽子等。
5、送记录数量要求及对账程序:中标方按时按量送被服给院方,采购人和中标方均应在<洗衣交接双联单>上签字认可,并以此作为每月月终统计被服洗涤总量及结算费用的依据。洗衣交接双联单>
(四)厂区环境及设备要求
1、内部布局合理,分污染区、清洁区、整理区、存储区,区域划分明显并严格依照国家卫计委2016年颁发的WS/T508-2016《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生产流程从污到洁,不逆行的规范布局。洗涤部门应严格按功能分区,包括污染区(接收、分拣、洗涤、消毒和污车存放处),清洁区(暂存、整理、烘干、熨烫、储存、发放和清洁车存放处);两区应有完全隔离屏障,应有明显标识。
2、洗衣机卫生清洁,洗涤功能、程序合理安全,洗涤化料达标,对衣物损伤小。
3、洁、污布草进出通道完全隔离并依照由污到洁流程不可逆设置;生产区人和物进出通道分开设置;洁、污区人员进出通道分开设置。
(五)回访、投诉及扣罚处理
1、中标方保持与采购人及各科室联系,及时保障采购人的被服需要。
2、中标方须加大力度检查被服洗涤质量、员工的服务态度,确保优质服务。
3、主动配合采购人工作需求和管理,如有投诉应及时处理,并达到采购人满意。
4、按时、按量、保证质量完成医院交给的洗涤和配送任务,若因中标方的缘故导致衣物布草洗涤质量达不到正常卫生标准,而影响采购人被服使用和供应,应由中标方免费回洗。
▲5、洗涤后的布草理化指标需达到相关管理部门的标准,如因相关管理部门检测中标方洗涤的布草没有达标,引起罚款,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罚款。
6、中标方无故终止合约的,赔偿采购人一年的洗涤费(本条约中洗涤费约定为:采购人上一年全年洗涤费总金额)。
▲7、中标方每月对各科室进行跟踪回访;医院各送洗科室每月根据考核办法对洗涤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作为结账的依据。
8、出洗及回收的被服必须数量相符,如回收数量与出洗数量不相符由中标方负责赔偿,出洗与送回时间按采购人要求实施,不得延误。
正常报损率及赔付比约定标准如下表:
名称 赔偿比 时间 | 1-3个月(%) | 4-6个月(%) | 7-9个月 (%) | 10-12个月(%) | 13-24个月(%) | 24个月后(%) |
床单/被套/枕套 | 100 | 80 | 50 | 20 | 免赔 | 免赔 |
工作服(短袖、长袖) | 100 | 80 | 60 | 50 | 30 | 免赔 |
棉衣棉裤 | 100 | 80 | 50 | 20 | 免赔 | 免赔 |
工勤工作服 | 100 | 80 | 60 | 50 | 20 | 免赔 |
其他 | 100 | 80 | 50 | 20 | 免赔 | 免赔 |
9、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被服收送问题,应做好应急预案,应尽最大努力保障医院织物的接送,并及时与医院负责人及使用科室沟通。
10、爱护采购人财物,不断创新科学洗涤,争取洗涤物的最大使用寿命。
11、损耗处理,采购人布类物品报损由采购人使用科室、管理科室、中标方界定,三联单签字确认,三方各执一联,不到报损时间破损的布类物品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赔偿。因药渍等正常洗涤无法洗去的顽渍,报损后成交供应商不承担赔偿。
(六)工作人员要求
1、中标方应配置充足的工作人员,保证采购人的供给需求,不能影响采购人正常的业务工作开展。
2、负责洗涤的员工均受过专业洗涤培训,能够熟悉的做好本职工作,操作熟练,按洗涤流程及标准进行洗涤;杜绝交叉感染。
3、上岗前必须统一着装,并佩戴好胸牌方可进入甲方工作区域(费用由中标方负责)。收送人员服务态度好、文明用语、谈吐文雅、举止大方、待人礼貌。
4、中标方需派专职工作人员常驻采购人单位,负责被服收送、清点工作。采购人不负责提供给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休息场所,仅提供符合规范的污衣与洁衣中转存储场地。中转场地的清洁和消毒(含清洁剂、消毒剂、工具),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工作人员上岗前体检,直接从事织物洗涤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卫生防疫防疫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和消毒卫生知识及有关卫生标准的培训、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病毒性肝炎、肠道传染病患者及病原携带者,化脓性或慢性渗出性皮肤病等传染病患者不得从事洗衣及收发工作。
6、按照有关《劳动法》规定,中标方需严格遵守招工用工制度,若因招工用工问题造成的各种不良后果由中标方负责。员工的劳动安全保险及社保费用由中标方负责,一切安全责任及因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做好员工的职业防护工作,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及工具,若因中标方未落实职业防护要求造成员工工作中的各种不良后果,由中标方负责。
(七)洗涤工艺流程及要求
1、洗涤服务工艺流程:
(1)科室(或病室)分类收集————(2)打包——(3)运输——(4)分类——(5)浸泡——(6)杀菌——(7)预洗涤——(8)脱水——(9)主洗涤——(10)漂洗脱水——(11)烘干——(12)检查缝补——(13)熨烫——(14)折叠——
(15)装袋——(16)打包密封贮存——(17)消毒专车运输--(18)送交科室。
2、厂房(车间)布局和消毒监控措施:
布局合理,洁污分开,应分清洁区和污染区,各区室通风良好。污染衣被未经洗涤不得进入清洁通道及清洁区。
(1)清洁区:指晾晒、烘干、熨烫、缝补、折叠、储存、发送洗净衣被处及办公场所;
(2)污染区:指收集、分捡、清点、处理及清洗布类的区域;
(3)衣服被单收集袋每次重复使用前必须进行清洗消毒,若为不耐热而耐用的传染性的污衣袋,可用含1000mg/L有效氯溶液浸泡30—60分钟,收集结核病人衣被也可用含500—1000mg/L有效氯溶液浸泡消毒1—2小时;
(4)运输车辆洁、污分开,分别用于接收与发送,标志明确。每日接衣后及送衣前均用250㎎/L有效氯溶液擦拭消毒;接运传染病人医疗织物类及有明显污染衣被后的推车用1000mg/L有效氯溶液擦拭消毒;
(5)洗衣机(池)应分一般病人和感染病人(传染病人)专用机(池),主洗时一般洗涤耐热织物洗涤温度70-90℃,不耐热织物洗涤温度40-60℃,烘干温度不低于60℃,平烫温度不低于180℃。特别是处理污染或传染性织物时,应用100℃以上的热水,时间>15min或用500—5000mg/L有效氯溶液清洗消毒;
(6)洗衣房环境应保持清洁、整齐、干净。污染区上班时开窗通风,减少热雾,下班时地面用500mg/L有效氯或有效溴的消毒剂溶液拖地1次;清洁区上班时通风开窗1次,清水擦拭桌、椅、工作台面、地面,下半时关闭门窗,减少灰尘和风沙,地面用清水拖擦1次;
(7)洗衣房工作人员工作前后,特别是处理污染或传染性衣被时,必须用肥皂流水洗手、戴手套,工作完后也应用流水洗手并用0.5%氯已定乙醇溶液消毒;污染区的工作人员工作时应穿工作服,工作完后脱下工作服,工作服每日换洗1次,离去时应淋浴。压烫、折叠衣被的工作人员不能患有化脓性皮肤病;
(8)定期做好仪器设备的检修、保养、维护工作,以便工作顺利进行;
3、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
(1)收集:受托人每天在约定的时间进入采购人临床、门诊各科室、病室、收集各类医疗织物、预洗涤物;有不同专车,分别收集清洁布类和污染布类,标志明确,严禁混装。严禁在病房内清点处理传染病人衣物,一次性使用的手套用后焚烧;可重复使用者,应在洗衣机中用90℃以上热水消毒25分钟;
(2)打包:按照院感要求,对所有需回收的污染织物密封打包,再装车回收;
(3)运输:每天按时运输至洗涤厂(车间):
(4)分类:按医疗织物颜色、感染类、非感染类,是否需要浸泡等进行分类;
(5)浸泡:分感染池、非感染池、颜色、人工去污渍等处理;
(6)消毒:250mg/L有效氯溶液浸泡消毒(先拌匀后浸泡期为30分钟);
(7)预洗涤:各分类在主洗前须进行预洗,分感染类、非感染类、带血水分泌物、工作服医疗织物类等,根据洗涤数量、高温、高水位、洗衣粉预洗,时间在20分钟以上;病人衣被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衣服必须分机或分批
洗涤;传染病人(病毒性肝炎、结核等)的衣服应专机洗涤,无条件时也应先洗工作人员的工作衣服,依次再洗一般病人衣被、污染衣被,最后洗传染病人的衣被,严禁混洗;
(8)脱水:须甩干再进行主洗涤;
(9)主洗涤:低水位洗涤(医疗织物分类数量按第8条预洗涤要求进行,再按下列程序操作);
A、升温至40度,用强力洗衣粉、阴离子乳化剂,时间5分钟;
B、升温至70度用氯漂粉、彩漂粉,时间3分钟;
C、升温至90度,时间20分钟;
D、加冷水降温至40度排水;
(10)漂洗排水:
A高水位漂洗5分钟,降温至40度——脱水;
B高水位漂洗5分钟,降温至30度——脱水;
C高水位漂洗5分钟(加冰醋酸或中和酸等)——脱水。
(11)烘干:用蒸气或电热烘干机将脱水后的洁净洗涤物烘干;
要求:工作服、洗手衣裤、感染类、非感染类须分批操作进行;
(12)检查缝补:洗涤烘干后的医疗织物类,脱线、补丁、服装掉扣、拉链损坏等需及时修理、缝补。(服装、医疗织物每单件在3个补丁以下,缝补面积不超过该单件医疗织物面积的十分之一(要求同上);
(13)熨烫:用蒸气烫平机和电熨斗,熨烫医疗织物、服装等,使每件医疗织物整齐均称、棱角分明(要求同上);
(14)折叠:按各医疗织物、服装类符合贮放规格、式样要求(要求同上);
(15)装袋:对已折叠好,经消毒后的医疗织物、服装,必须进行严格密封包装运输;(16)打包密封贮存:经消毒后的医疗织物、服装类按科室或品名密封打包贮存待运;
(17)消毒专车运输:运送洗涤后干净医疗织物的车辆须用250mg/L有效氯溶液擦拭;
(18)送交科室:经消毒后的不锈钢干净运输专车及时送至各科室、部门。
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2、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3、达到织物洗涤细菌数合格标准:细菌菌落总数≤200cfu/100cm2,不得检出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4、洗涤后的布草,按国家卫生部门颁布的标准验收。
5、布草的验收标准:
序号 | 医疗布草类别 | 验收标准 |
1 | 服装类 | 洁净无污渍,颜色鲜艳,无明显褪色,无破损,无掉色,无脱线,衣领、袖口、裤边熨烫整齐,线条清晰,对襟匀称,棱角分明 |
2 | 被服类 | 干净无血渍,无可除污渍和明显印渍,缝补规范整齐,拉链、搭扣、被服扣带作用正常,无破损,脱线,边角对熨平整,打包整齐。 |
3 | 巾类 | 干净无血渍,无明显可除印渍,缝补整齐,无发纱、断纱,无爆窿,不起球,手感柔软,不发黄,色泽白净。 |
4 | 其他大件 | 缝补整齐,熨烫平整,打包整齐,菌落数达标,无明显可除印渍,干净鲜艳。 |
六、管理要求
1、中标方供应的洗涤物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满足各级医疗行政部门对院感及洗涤质量的各项要求,采购人、上级监管部门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抽查检测时,如发现中标方交付的洗涤布草检出国家法律法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强制标准明确禁止检出的致病病毒、致病菌等微生物的,实行一票否决,当月考核直接判定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责令全部布草免费回洗、限期全面整改;若拒不整改、整改后再次检出同类致病菌,或该问题造成院感隐患、不良后果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由此引发院感风险、行政处罚及全部经济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
2、因中标方违反医疗机构洗涤流程,造成布草菌落数超标,或者院感问题,中标方负全部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和要求赔款;
3、中标方员工收送医疗布草时不得进入采购人主要场所,如遇特殊情况需进入时,应遵守、服从采购人有关规定,违反者将如同采购人员工同等处罚;
4、中标方服务人员应在采购人医疗区域内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收送采购人各科室布草。安排运输车辆到采购人指定院内布草收集点(被服中心机构)进行布草收送接收,根据采购人布草洗涤量的多少,确保每周2-3次的布草收送交接(次数以实际需求为准),并与采购人科室工作人员核对布草洗涤清单,双方签字确认;暂欠物品有书面单据,并双方签名,遇重洗、缝补应及时告知院方人员,无法清洗的污迹事先告之。物品如发生遗失,按质论价赔偿。在医疗布草的收取和配送过程中,中标方应设定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大雪、冰冻、高速封路等自然灾害恶劣天气、公共卫生等突发医疗事件、停水、停电及设备设施故障、接收、送达织物的时效性等内容。
5、医院送洗科室负责洗涤质量的监督及报损;医院不定期对洗涤公司的洗涤流程、场所布局等进行抽查。
7、中标方服务人员收送医疗织物时要规范着装,待人和善,服务意识强,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
8、医疗织物整烫平整,折叠规范,方便临床使用;医疗织物洗涤后外观清洁平整,干燥、无污迹、血迹、黄迹、锈迹;
9、有颜色的布草应分开清洗,如发生搭色,按质论价赔偿,发现洗涤不清洁退回重洗;
10、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流程符合国家卫健委WS/T508-2016《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中标方须提供消毒管理与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整个生产流程消毒管理、消毒制度、布类洗涤消毒方案、传染病源的预防控制措施等,做到对有血医疗织物、传染病人医疗织物必须浸泡消毒后分机清洗,严防交叉感染。对工作衣裤、值班被服等与病人洗涤品分开洗涤;
11、月重洗和返回缝补的数量不超过当月洗涤总量的5%,中标人不得重新收费,不能影响临床使用,否则按合同约定罚款;
12、中标方需提供医用织物信息智慧化管理系统(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对医用织物进行科学管理、全流程跟踪,实现高效、透明、及时的交接,降低双方管理成本,提升医院品质形象(投标人须对此条单独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七、其他要求
1、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服务时间合同中进行约定。
2、付款方式:洗涤费用的支付为每月按实结算,由采购人进行服务考核及数量核对后,中标方根据考核结果和实际洗涤金额开具票据送至采购人,采购人结算费用至中标方账号。
3、投标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物品洗涤、配送等服务的相关费用。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所产生费用均已含在各单价中,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投标价格:本项目采用优惠率进行报价,仅接受一个优惠率,投标总报价与所有单价统一按优惠率进行计算(如公式:投标总报价=(1-X)*项目预算总金额;投标单价=(1-X)*单项招标控制价,X为投标人所报优惠率)。具体结算金额将依据投标单价按实结算。
6、中标方不能实行整体转包或分项转包;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转让给第三方,若违约经证实,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由中标方赔偿采购人经济损失,同时向采购人支付本项目总金额10%的违约金。
7、中标方工作人员应持有本年度有效的健康证明(员工健康证复印件),中标方进入医院的工作人员健康证复印件交采购人处存档,中标方所有工作人员应执行并遵守招标人制定的规章制度及保密制度,中标人与安排进入医院的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
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布草洗涤服务考核办法(试行)为规范全院衣物、被服洗涤消毒管理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加强对布草洗涤质量监督检查,提高服务质量,依据《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人员组成
总务部组织成立考核小组和督查小组,目的使考核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不断提高布草洗涤服务质量,规范服务流程。
考核小组:全院各需求部门
督查小组:总务部、护理部、院感部
二、考核范围
1.考核对象:布草洗涤服务
2.考核内容:对洗涤消毒、洗涤质量、洗涤修补、服务态度、个人防护等日常工作进行考核。
三、考核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客观正确规范的进行考核。
2.科室考核与督查相结合原则。
四、考核依据与标准
为提高布草洗涤服务质量,规范服务流程,考核分为需求部门考核和督查小组督查,最终结果作为支付结算的重要依据。
1.考核小组每月对照《布草洗涤考核表》(附件一),对科室洗涤服务进行考核评分,总分100 分。
2.督查小组每月对照《布草洗涤考核表》结果及上月问题整改报告,对洗涤服务进行督查。
3.科室每月考核平均分8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每扣1分扣款200元,年度服务期内累计二个月不合格的,医院将约谈公司负责人,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年度服务期内累计三个月不合格的,医院有权终止合同。
4.洗涤服务公司应根据考核结果,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追踪整改效果,不断提升工作质量。
五、奖惩考核
(一)奖励考核
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以精神奖励为主,依据相关政策适当予以物质奖励相结合。
1.其员工在本项目的优秀表现受到市局及以上领导点名表扬的,或者在重大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受到院党委会或者院长办公会的书面记载表扬的,可根据情况奖励100-1000元,同一员工同一事件不重复奖励。
2.洗涤服务公司或者其员工对突发事件及时、积极、正确处置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或者采取果断措施制止突发事件继续扩大未造成损失的,并受到医院明确表彰奖励的,可根据情况奖励100-2000元。
3.洗涤服务公司或者其员工受到本院病人及病人家属点名表扬并有感谢信或者锦旗的,可根据情况奖励50-100元。
4.洗涤服务公司或者其员工有其他特殊贡献的,并根据《医院质控管理有关规定》确认奖励。
(二)惩罚考核
洗涤服务公司或者其员工除日常考核以外,有下列行为并造成重大影响的,根据影响程度和事件情节予以惩罚:
1.洗涤服务公司证照无效、过期或不全,未按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要求配置相应资质等其他不履约的情形,经调查情况属实,每次扣500-1000元。如确有特殊原因应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院总务部,再提交管理部门联席工作会议讨论研究确认是否认可。
2.洗涤服务公司招聘的本项目员工,如不符合临床或责任部门要求,应统一汇总到院总务部;三个月内总务部提出更换调整洗涤服务公司员工2次以上(不含2次)的,从第三次开始按500元/次扣减当月服务费。
3.服务人员不得违反院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行为并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经调查情况属实,应约谈洗涤服务公司主要负责人,并根据情节和影响程度按1000—3000元/次扣减服务费,如出现二次以上的现象,责令洗涤服务公司更换人员,并追究洗涤服务公司相关法律责任。
4.经常性不履职且屡教不改或者对批评教育敷衍应付,给临床一线的管理或者全院正常运营秩序造成影响的,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每次扣200元。
5.经常性服务态度恶劣且屡教不改或者对批评教育敷衍应付,受到临床医护人员或者病人或者家属多人次投诉,造成我院名誉受损的,经调查情况属实,每次扣500-1000元。
6.因失职渎职行为,虽未造成医院经济损失或者声誉受损的,但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可能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调查情况属实,每次扣500-1000元。
7.因失职渎职行为,造成医院一万元以内的经济损失,或者损害医院声誉,根据影响程度和情节,每次扣1000-3000元,并追究洗涤服务公司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8.因失职渎职行为,造成医院一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或者严重损害医院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根据情节扣3000-10000元,并追究洗涤服务公司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向洗涤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部门进行报告。
六、本办法自2026年XX月起执行,由院总务部负责解释。
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
长沙市第九医院、长沙市精神病医院
年 月 日
附件一:年月布草洗涤服务验收考核表(一)
序号 | 考核项目 | 扣分 | 扣分原因 |
1 | 收送工作人员着装不整洁,穿拖鞋一次扣2分 | ||
2 | 收送工作人员不戴口罩、戴手套一次扣2分 | ||
3 | 收送工作人员未在指定地方收集衣物被服一次扣2分 | ||
4 | 收送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有投诉一次扣3分 | ||
5 | 衣物被服收送工具不干净整洁一次扣2分 | ||
6 | 收送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未按规范流程收送衣物被服一次扣2分 | ||
7 | 收送工作人员未及时收送衣物被服一次扣2分 | ||
8 | 收送工作人员收送衣物被服未认真清点,未与科室做好交接记录一次扣2分 | ||
9 | 特殊病人衣物被服未分开接送消毒洗涤一次扣2分 | ||
10 | 院方工作人员服装衣物与病人衣物被服未分开清洗一次扣2分 | ||
11 | 衣物被服清洗后有残余污迹,回洗一次扣2分 | ||
12 | 破损衣物被服未修补完整一次扣2分 | ||
13 | 衣物被服折叠不平整一次扣2分 | ||
14 | 衣物被服未烘干一次扣2分 | ||
15 | 消毒液配备比例不正确,衣物被服有染色一次扣2分 | ||
16 | 衣物被服数量不清楚,有丢失混淆一次扣2分 | ||
17 | 公司客服每月与科室核对总数不清楚一次扣2分 | ||
18 | 公司客服未及时处理科室反馈一次扣2分 | ||
单项扣分不设置上限,总扣分为100分 | |||
考核科室: 考核人:
被考核人: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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