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LZ0125JM01ZC23
二、项目名称:江门市质计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江门市质计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江门市顺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五邑碧桂园漫绿小区十、十一街门前1号商铺 | 折扣率:99.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江门市质计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服务类(江门市顺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1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江门市质计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 广东省江门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 提供租赁服务的供应商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为采购人提供租赁服务 | 合同签订生效后,以合同履约开始之日开始2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或相关费用结算累计达到预算金额,以先到者为期限 | 中标人车辆投入、人员安排、服务等履行情况和证明文件(证件、票据、保单、合同、管理制度等)应与合同、中标人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澜春、刘国荣、许文靖、张腾炜、欧阳柏添(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采购预算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照下述规定的“服务类”费率标准下浮20%。 货物类计算基数对应的费率标准:100万元以下 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 0.8%;1000~5000万元 0.5%;5000万元~1亿元 0.25%;1~5亿元 0.05%;5~10亿元 0.035%;10~50亿元 0.008%;50~100亿元 0.006%;100亿以上 0.004%。 服务类计算基数对应的费率标准:100万元以下 1.5%;100~500万元 0.8%;500~1000万元 0.45%;1000~5000万元 0.25%;5000万元~1亿元 0.1%;1~5亿元 0.05%;5~10亿元 0.035%;10~50亿元 0.008%;50~100亿元 0.006%;100亿以上 0.004%。 例如:某货物招标中标金额/采购预算为人民币8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850-500)万元×0.8%=2.8万元 合计收费=1.5+4.4+2.8=8.7万元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江门市质计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 2.16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江门市质计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 江门市顺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6.20 | 15.60 | 27.88 | 89.68 | 1 | 1 |
| 中山市创世纪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8.00 | 19.20 | 30.00 | 87.20 | 2 | 2 |
| 广东世纪联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8.80 | 6.00 | 28.16 | 62.96 | 3 | 3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江门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地 址:江门市白沙丰盛里11号
联系方式:0750-2039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门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131号第14层1403
联系方式:0750-3390080-609/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赵女士
电 话:0750-3390080-609/608
江门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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