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如皋市主城区排水管网改造设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费率 |
1 | 南通景成交通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913206825593382056 | 如皋市城南街道惠政东路168号亿联广场1幢17楼 | 100(均分制) | 1.06% |
采购包2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费率 |
1 | 如皋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91320682467766421L | 如皋市大司马南路8号 | 100(均分制) | 1.0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如皋市主城区排水管网改造设计项目 服务范围:采购包1:实施内容主要包括解放路(益寿路-海阳路)、丹凤街等市政排水管网改造,管径DN400-DN1200,计划改造排水管网长度约4.4公里,总投资约4200万;采购包2:实施内容主要包括福成路、安定街、秀水路、广济路、海阳路(中山路转盘-外城河)、大司马路等市政排水管网改造,管径DN400-DN1200,计划改造排水管网长度约8.9km,总投资约4800万。需采购设计。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60日历天。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20日内完成全部方案设计文件(含效果图、PPT等);方案设计文件通过招标人确认后2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文件通过评审后20日内,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他任务根据发包人要求执行。 服务标准:1、设计质量及深度满足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同时也要符合项目设计委托单(任务书)的要求。2、成交人应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版权等。否则,成交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3、成交人所提供服务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谈判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谈判文件规定实施;如本谈判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本采购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高要求的为准。以上有关风险等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智敏、徐城城、陈培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0.55%;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3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叁仟按叁仟元计取。投标供应商在报价中需考虑此费用的代付,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分包一:6810元;分包二:777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4楼
联系人:王海卫
联系电话:134042037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如皋市大司马南路8号前一楼
联系人:徐相芹
联系电话:0513-876227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相芹
电话:0513-8762270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