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H25-211400-00640
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8.20”洪涝灾害水毁土地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连山项目区)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8.20”洪涝灾害水毁土地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连山项目区)
供应商名称:辽宁中博工程勘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辽宁省沈抚示范区芳庭街中环天地5-10号-M5
中标(成交)金额:630,000(元)
评审总得分:96.3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8.20”洪涝灾害水毁土地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连山项目区)
工程类
名称:葫芦岛市“8.20”洪涝灾害水毁土地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连山项目区)(B05990000其他专业施工)
施工范围:对连山区钢屯镇、塔山乡、沙河营乡“8.20”洪涝灾害水毁土地涉及的9个地块,进行治理恢复。
施工工期:合同生效,成交供应商于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项目并验收合格。
项目经理:马洪桥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辽221202420240530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辽建安B(2025)0002147)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玉杰、王永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8.20”洪涝灾害水毁土地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连山项目区)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3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连山分局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19号
联系方式:郭长伟(15042910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家园小区93-13B门市
联系方式:0429-3094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0429-3094333
十、附件
采购文件:葫芦岛市“8.20”洪涝灾害水毁土地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连山项目区)(2).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8.20”洪涝灾害水毁土地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连山项目区)
供应商名称:辽宁中博工程勘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