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采光顶维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5%E5%B9%B409%E6%9C%8808%E6%97%A5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TXZB4208-25C33
项目名称:贵州省人民检察院采光顶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交易项目序列号: P52000020250009I2
预算金额(元):731200.00
最高限价(元):
标包1:731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采光顶维修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312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可以以总公司名义参加,还须提供法人出具的投权书(授权书须明确授权范围、权限、责任划分及期限,并加盖总公司公章)【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以及审计单位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及两名注册会计师有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供应商,可提供2025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备注:由于单位性质无法提供本项完整材料的投标供应商,可提供声明或佐证材料说明原由,交由磋商小组审查,所有资料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1个月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无需缴纳的,提供投标供应商“零申报”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6)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或者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及《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或者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注: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四条之规定: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9)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磋商小组须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查询解密情况记录表的“联合惩戒情况”,若磋商供应商被联合惩戒,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及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含结构补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注:投标供应商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以及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件齐备须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须一致(若不一致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才能作为有效的投标供应商,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至
2025年09月0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hallweb/%EF%BC%89%3C/p%3E%3Cp%3E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hallweb/)%3C/p%3E%3Cp%3E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解密时间:2025年09月0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9月0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采购人指定地点。
3.其他事项: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观山东路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陈沛
项目联系方式:0851-8412993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天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中山中路中央商务区1号楼二单元42楼4208号房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赖维维、曲菲菲
项目联系方式:0851-8582461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维维、曲菲菲
联系方式:0851-85824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