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移动充电设备投放合作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移动充电设备投放合作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移动充电设备投放合作
2、 合作期限:3年(2025年10月21日至2028年10月20日)
3、 合作方式:招标人提供摆放位置及电源,合作供应商(中标人)提供充电箱和充电宝设备,并协助招标人完成设备安装并上线,租赁收入双方分成且招标人分成比例不低于50%。
4、设备投放数量:门诊、急诊、传达室投放立式充电宝3台,其余位置投放6口充电宝约20台。具体投放设备数量和规格可由合作供应商与招标人视设备使用情况商定后具体确定。
二、结算方式:每月月底合作供应商提供当月账单数据,待招标人核实确认后,合作供应商依约定比例将招标人应得分成转账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投放的设备需通过国家3C认证,充电宝需额外具备UN38.3电池安全认证;
3.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9月30日,每日8:3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至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北路99号)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14:30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总务3室(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北路99号)
六、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的授权代表于开标前当面提交。
七、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14:30
开标地点: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部2楼示教室。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052380185081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北路9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