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兴隆县雾灵山镇苗耳洞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9024001B01 |
招标内容: | |
【兴隆县雾灵山镇苗耳洞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雾灵山镇苗耳洞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已由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兴数政投字【2025】2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和地方政府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雾灵山镇苗耳洞村、翻水泉村、三岔口村、后季村。 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河道治理总长度7.89km,建设生态护岸8.41km,河岸缓冲带4900平方米,生态修复8100平方米,建设生态蓄水堰10座等。本项目不得新增建设用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3计划工期:480日历天。 4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共1个标段。 5质量等级: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提供承诺函)。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2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29 15:00至2025-09-05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9-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EF%BC%89%E9%80%92%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即可。 招标人:兴隆县水务局 电话:0314-5050929 招标代理公司:河北槟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314-5526666 邮箱:/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兴隆县水务局 电话:0314-5058310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兴隆县雾灵山镇苗耳洞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 投标人/供应商 | 2500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兴隆县水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槟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兴隆县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刘鹏飞 | 联系人: | 张伶伶 |
电话: | 0314-5050929 | 电话: | 0314-552666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