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5SC1004801 |
|---|---|
| 项目名称 | 四川凯歌农旅发展有限公司所持遂宁市安居区滨江路景观带J栋204、305、306、307房屋整体转让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四川凯歌农旅发展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2,995,70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0 |
| 挂牌日期 | 2025-12-17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其他事项: (一)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转让涉及1个标的,属于四川凯歌农旅发展有限公司所持位于遂宁市安居区滨江路景观带J栋(204、305、306、307)的4套房屋,实行整体转让。标的均已取得不动产证,总建筑面积700.87㎡,对应宗地面积1234.69㎡。标的其他情况详见《资产转让明细表》及资产权证。 2.资产面积:本次转让标的成功受让后,如转让标的实际面积与权利证书证载面积不一致,以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标的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3.标的使用情况:闲置状态。 4.抵押情况:未设置抵押等担保物权,无查封、无诉讼、无纠纷。 5.基础设施安装情况:需意向投资方现场查看,确认情况。 子标的具体情况以移交时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对标的情况及交易注意事项已作充分披露和风险提示,公告及其附件等所描述的标的品质、数量、面积等仅供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不影响标的成交及成交价款的支付。 6.优先购买权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二)实地查看 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过户、结构、消防、租赁情况、转让标的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投资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三)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资产所在地购买资产的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如因不符合前述约定导致产权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四)合同签订 受让方应在交易成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五)标的交接及权证办理 1.转受双方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1个月内转让方按现状移交资产及资产相关资料;3个月内变更不动产登记。 2.涉及标的的过户手续全部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予以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3.双方完成现场实物资产移交当时起,资产所发生的一切事项包括所有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六)交易价款划转条件 转受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西南联交所在确认已全额收到结算交易价款和双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七)拒签合同处置 成交后,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支付成交价款的,转让方有权重新转让。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扣除双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由转让方处置。 (八)其他信息: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九)交易服务费约定 本次转让过程中所涉及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标准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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