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H25-210000-19305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工业领域“十五五”规划编制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辽宁省“十五五”新能源电池产业规划
供应商名称:国联汽车动力电池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兴科东大街11号
中标(成交)金额:341,000(元)
评审总得分:67.07(分)
包组编号:011
包组名称:辽宁“十五五”电子信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5年08月19日 13时33分37秒
废标情形:有效报价或报价未超过预算供应商不足3家,本包组二次招标失败。
包组编号:018
包组名称:辽宁省“十五五”制造业产业创新领域规划及研究
供应商名称:北京市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东配楼二层201室
中标(成交)金额:498,000(元)
评审总得分:76.0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辽宁省“十五五”新能源电池产业规划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十五五”新能源电池产业规划(C23089900其他行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围绕辽宁省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情况,编制辽宁省“十五五”新能源电池产业规划,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1)总结“十四五”以来取得的发展成就、主要问题和主要经验; (2)面临的国内外发展环境及影响分析; (3)提出“十五五”时期新能源电池产业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发展路径; (4)研究提出“十五五”时期新能源电池产业规划具有引领性、示范性的重大任务、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提升辽宁省新能源产业发展新动能.
服务要求:提交辽宁省“十五五”新能源电池产业规划报告,包括电子档材料1份,纸质印刷稿5份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验收合格。
服务标准:应具有前瞻性、针对性、时效性、指导性、科学合理性,满足内容齐全、数据准确、论据充分、结论明确等要求,充分结合我省产业特点,符合国家、地方政策导向及布局要求和评审标准。
包组编号:018
包组名称:辽宁省“十五五”制造业产业创新领域规划及研究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十五五”制造业产业创新领域规划及研究(C10029900其他制造业服务)
服务范围:1.辽宁省“十五五”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规划 研究要点: (1)总结辽宁省“十四五”期间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成就与主要问题; (2)研判国际国内形势与国家战略导向; (3)研究提出辽宁省“十五五”时期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4)研究设计辽宁省“十五五”时期发展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重点任务与重大工程。 2.辽宁省“十五五”产业创新发展规划 研究要点: (1)总结辽宁省“十四五”时期产业创新发展取得的发展成就与主要问题; (2)研判国际国内形势与国家战略导向; (3)研究提出辽宁省“十五五”时期产业创新发展规划的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4)研究设计辽宁省“十五五”时期产业创新发展的重点任务。 3.以标准升级牵引企业质量提升研究 研究要点: (1)研究提出以标准升级牵引企业质量提升的内涵与发展趋势; (2)研究总结辽宁省以标准升级牵引企业质量提升的发展现状与主要问题; (3)研究提出辽宁省以标准升级牵引企业质量提升的总体思路与战略目标; (4)研究提出辽宁省以标准升级牵引企业质量提升的重点任务。 4.新质生产力率量化评价体系研究 研究要点: (1)分析新质生产力率量化评价背景,研究提出评价思路; (2)研究梳理国内外相关指标体系并总结经验; (3)系统构建辽宁省新质生产力率量化评价指标库,提出评价办法; (4)研究提出辽宁省城市、县(市、区)、园区新质生产力率量化评价结果测算和应用建议。
服务要求:课题研究成果应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突出科学性、前瞻性、实践性与可操作性,确保为辽宁“十五五”制造业产业创新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与政策依据。研究成果应满足内容齐全、数据准确、论据充分、结论明确等要求,充分结合我省产业特点,符合国家、地方政策导向及布局要求和评审标准。
服务时间: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中标人应接受采购人组织开展的结项验收,原则上应在2025年9月15日前提交成果文件初稿,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具体完成时间,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协商确定,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为准。
服务标准: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翀驰、高猛、刘婉旭、经瑞、张姝怡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辽宁省“十五五”新能源电池产业规划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115.00(元)
包组编号:011
包组名称:辽宁“十五五”电子信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18
包组名称:辽宁省“十五五”制造业产业创新领域规划及研究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47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
联系方式:024-868941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省沈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4号3号楼1502室
联系方式:024-315134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娜、王磊、马丽君、邹强
电话:024-31513417
十、附件
采购文件:7.29 (二次)辽宁省工业领域“十五五”规划编制.docx
包组编号:018
包组名称:辽宁省“十五五”制造业产业创新领域规划及研究
供应商名称:北京市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