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沭阳县公安局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JSZC-321322-SZZX-G2025-001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EF%BC%89%E6%88%96%E5%AE%BF%E8%BF%81%E5%B8%82%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7%82%B9%E5%87%BB%E2%80%9C%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AE%A1%E7%90%86%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F%BC%88%E8%8B%8F%E9%87%87%E4%BA%91%EF%BC%89%E2%80%9D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2-30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322-SZZX-G2025-0012
项目名称:沭阳县公安局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5.7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为115.7万元,高于此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采购中型无人机一台,小型无人机三台,定制化车载机舱一套(含车辆改装),以及配套无人机挂载和配套设备。详细参数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响应承诺函
2.信用信息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EF%BC%89%E6%88%96%E5%AE%BF%E8%BF%81%E5%B8%82%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7%82%B9%E5%87%BB%E2%80%9C%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AE%A1%E7%90%86%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F%BC%88%E8%8B%8F%E9%87%87%E4%BA%91%EF%BC%89%E2%80%9D
方式:使用CA锁进入系统从“项目参与”--“采购项目”菜单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2-3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等。
2.“CA”数字证书办理:“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全省通用。宿迁地区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方式:18762803891。
3.宿迁地区“苏采云”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0519-86722806、0519-86722802。
4.现场勘察及答疑: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5.质疑渠道: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超出采购机构代理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出。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接收或邮寄接收。质疑联系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详见采购公告。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等”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沭阳县公安局本级
单位地址:沭阳县沭城镇永康路1号
联系人:孙强
联系电话:18360074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申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沭阳县明珠路55号
联系人:汪琴
联系电话:18362818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琴
电话:18362818811
附件: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JSZC-321322-SZZX-G2025-0012采购文件.doc
采购代理机构信用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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