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安康市2025年普通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二期)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汉城国际二号楼一单元10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04日 11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HZW-2025-027
项目名称:安康市2025年普通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二期)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1,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2025年普通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二期)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81,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1,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安康市2025年普通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二期)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1,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收到甲方竣(交)工检测通知后起30日内完成委托事项并出具书面检测报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2025年普通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二期)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2025年普通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二期)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齐全有效(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供应商需提供自2024年10月0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5)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同时具有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
(6)供应商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0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24日 至 2025年10月3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汉城国际二号楼一单元10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正恒忠卫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汉城国际二号楼一单元1002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正恒忠卫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汉城国际二号楼一单元10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获取须知:投标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时间以内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陕西正恒忠卫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汉城国际二号楼一单元1002室)进行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
(2)请各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公路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中路101号
联系方式:137722217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正恒忠卫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汉城国际二号楼一单元1002室
联系方式:0915-3204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0915-3204657
陕西正恒忠卫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