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机电中心
1号线电扶梯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二、采购内容:机电中心1号线电扶梯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三、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四、拟定供应商: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五、单一来源采购依据:
呼和浩特地铁1号线电(扶)梯设备01、02、03标分别采购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制造生产的电扶梯设备。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领域电梯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三条要求,制造单位要切实履行对电梯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推行由电梯制造单位对公共交通领域电梯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的制度。公共交通领域电梯由制造单位或其委托、授权的单位进行安装调试和日常维护保养(目前由其他单位开展日常维护保养的可执行至合同期满),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护保养的质量和安全性能承担责任。
为确保采购项目合理合规,特此申请将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作为单一来源采购方。
六、公示期:2025年6月19日17:00-2025年6月26日17:00,共5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任何单位认为自身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或条件的,可在本单一来源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来函说明情况。来函请提供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或条件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
2.公示期间,任何已提供证明材料、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或条件的单位可向异议受理部门提出的异议;对异议回复仍不满意的,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投诉,我司将按公司相应规定处置。
3.公示期满结束后,如无异议,我司将与公示的拟定供应商进行直接谈判采购。
4.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物资部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471-2902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