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珠海高新区2026年度第一批地质灾害隐患整治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链接],并于 2026年11月0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26143GC
项目名称:珠海高新区2026年度第一批地质灾害隐患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26,329.34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珠海高新区2026年度第一批地质灾害隐患整治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1,226,329.34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珠海高新区2026年度第一批地质灾害隐患整治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26,329.34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开工令发出后120个日历天内按照施工合同要求完成施工合同、磋商文件约定全部工程内容及竣工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珠海高新区2026年度第一批地质灾害隐患整治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作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珠海高新区2026年度第一批地质灾害隐患整治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或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或具有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专业,或具有岩土工程类(或水工环地质类或地质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及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打印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承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接受采购人核查(承诺书详见附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虚假承诺的,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成交资格结果,接受相关处罚。拟派项目负责人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或依法不缴纳社保的,按《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执行)。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响应承诺函》格式提供。
(5)信用信息: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磋商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至 2026年10月3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链接]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链接]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链接]。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请供应商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作无效处理。本项目将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投标人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链接]。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链接]。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链接]),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为远程开标,请各参与本项目开标的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开标及解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珠海高新区唐东路创新大厦9楼
联系方式:0756-3626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格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
联系方式:0756-85086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琳琳、刘诗婷、莫茵、杨洁
电 话:0756-8508640
广东格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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